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顾说,没有以为核心的党中央全面依法治国方略的大力推进,没有党中央、国务院平等保护产权的国策的大力推进,我的冤案就无法平反,也就无法分析。
资料来源:顾公开号码
3月26日下午3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公诉处副处长罗、、助理检察官赵景川、等四位检察人员耐心听取了我的陈述和回答。我详细解释了为什么这三个荒谬的指控都是完全站不住脚的事实、证据和理由。我感谢他们的奉献和耐心。同时,我也感谢他们聆听并记录了我的律师陈有西和童翰明的无辜辩护陈述。
这次采访的争议焦点是,我从一开始就问他们,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2006年3月作出的结论“立案动机不纯,不符合立案条件,应当不起诉处理”,并发函指示广东省公安厅“放人”,并为此补充了监管函的内幕。后来,周永康直接打电话给广东省公安厅,在广东省公安厅准备释放他们的几个小时前,禁止释放这些人,所以我的冤案就产生了。为了反驳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释放人的决定(显然,在中国只有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才能做出不起诉的最终决定),周永康专门任命了公安部证券犯罪调查局副局长项怀竹(此人因贪污罪已被判处12年有期徒刑), 与贪官季建业(时任扬州市市长,因贪污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5年)一起,以4000万元的价格,制造了我侵占扬州亚星客车(600213,诊断单元)的莫须有的犯罪。 这一伪造的罪行显然是为了反对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不起诉并立即释放他的决定。不幸的是,他们没有回答我的问题。在三个多小时的整个过程中,我反复试图找出这个问题,但他们都回避了。也许他们必须先向领导汇报,然后才能给我答复。
真理比黄金更珍贵。《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完善产权保护制度依法保护产权的意见》不仅要纠正一批涉及产权的不公正、虚假、错误案件,还要分析一批涉及产权的不公正、虚假、错误案件及其成因,以教育全国人民。难道全国人民不应该在举行公开听证会时知道这一冤情的真相吗?再说,这是周永康违反法治的最直接的证据,也可以从中挖出我举报的贪官范富春、陈云贤和刘醒强的犯罪事实。直到最后,他们仍然回避我的问题。我最后说,如果你不把我的问题写进面试记录,我会拒绝签字。最后,我看到我的问题写在成绩单上,我在成绩单上签了名。
在当前的政治氛围下,披露真相仍然非常困难。可以想见,如果没有以习主席为核心的党中央对全面依法治国的大力推动,如果没有党中央、国务院对平等保护财产权的国策的大力推动,我的冤情是无法平反和纠正的,也是无法分析的。我衷心感谢伟大领袖习主席和全面依法治国的伟大国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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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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