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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表示,日前,经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批准,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对原喀什委员会委员、沙车县委书记王永志进行了立案审查。
经过调查,王永志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严重违反了党中央治理新疆的战略方针,履行了严格管理党的主体的职责,作风浮躁,结党营私;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非法修建建筑物和会堂,公款吃喝,送礼送礼;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反映个人情况,在干部选拔任用中进行权钱交易的;违反廉政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共财产,涉嫌腐败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涉嫌受贿罪的巨额财产;在职务晋升中给予他人巨额财产以谋取不正当利益,涉嫌受贿;滥用职权,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重大损失的,涉嫌滥用职权。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王永志失去了理想和信念,是十八大后一个典型的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的“两面派”。他的本性很坏,情况极其严重。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会议研究,报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王永志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终止其自治区第九届党代会代表资格,并收缴其党纪收入。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依法决定将涉嫌犯罪案件移送检察机关公诉。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纪委)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新疆喀什地委原委员、莎车县委原书记王勇智严重违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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