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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显示,原武汉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王晨,经湖北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纪检监察调查,报湖北省委批准,开除党籍,公职,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
经调查,王晨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和谎报个人情况;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影响执行公务的礼品,非法购买非上市公司股票并从中获利,利用职权违规向私人所有者借贷获取巨额利润;违反国家法律,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或者职权、地位上的便利,在司法程序中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索取或者非法收受当事人财物,数额巨大,涉嫌受贿罪的;他的家庭财产和支出显然超过了他的收入,而且差距很大。我无法解释来源,所以我涉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
作为一名党员和领导干部,王晨丧失了理想信念,对党不忠不义,严重违反了党纪;作为一名司法干部,他应该忠于宪法,严格遵守法官职业道德,秉公执法,但知法犯法,利用司法权力赚大钱,严重违反国家法律,涉嫌职务犯罪,十八大后他并没有收敛或停止他的手。他本性恶劣,情况严重,所以应该严肃处理。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武汉市中院原院长王晨被"双开" 其家庭财产明显超过其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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