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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决定调整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为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国务院决定调整以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为组长的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调整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工作的通知
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通知
国办发[2018]56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人民政府,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
根据机构设置、人员变动和工作需要,国务院决定调整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成员。现将调整后的名单通知如下:
组长:国务院副总理孙春兰
副组长:何,发改委主任
马健康促进委员会主任
财政部部长刘坤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部长张金安
国务院副秘书长丁向阳
胡,医疗保险局局长
成员:郭卫民中央宣传部部长级会议成员、新闻办公室副主任
中央编办副主任李章泽
中央网络办公室副主任杨晓溦
连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副主任
林惠卿教育部副部长
王江平工业和信息技术部副部长
高小兵民政部副部长
财政部副部长于卫平
邱小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副部长
王炳南商务部副部长
王贺胜卫生和健康委员会副主任
甘霖市场监督管理局副局长
李涛,医疗保险局副局长
于,中医局局长
徐景和,SFDA副局长
中央军委后勤保障部卫生局局长陈景元
领导小组秘书处设在卫生委员会,承担领导小组的日常工作,研究提出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重大方针、政策和措施,监督领导小组会议议定事项的落实,承办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事项。秘书处主任由马同志兼任,副主任由丁向阳、、连、于卫平、、、徐景和同志兼任。秘书处的具体工作由卫生和健康委员会系统改革司承担。
国务院办公厅
2018年7月5日
(这篇文章公开发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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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孙春兰任国务院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领导小组组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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