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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7月31日综合报道据最高人民法院官方网站报道,7月30日,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书记、院长周强主持了最高人民法院党组会议。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罗东川出席了会议。据了解,这是罗东川首次作为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公开露面。
根据中国经济网当地党政领导数据库,罗东川,生于1965年10月,曾在最高人民法院长期任职。2015年任中央纪委案件审判室主任(副部长级),2017年调任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委书记。
罗东川简历
罗东川,男,汉族,1965年10月出生,重庆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北京大学法学院,在职研究生,法学博士。
1982年9月至1986年8月,他在北京大学法律系学习法律;
1986年8月至1988年5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
1988年5月至1993年4月,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书记员(科级)(1988年8月至1991年7月,武汉大学法学院民商法专业研究生,法学硕士);
1993年4月至1993年7月,任北京市高级人民法院(郑可级)助理法官;
1993年7月至1995年5月,任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
1995年5月至1995年6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助理法官;
1995年6月至2000年6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审判员(副庭长级);
2000年6月至2000年12月,任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正处级);
2000年12月至200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副庭长;
2003年12月至2004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第三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2004年6月至2009年8月,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4年7月,北京大学法学院知识产权法研究生,获法学博士学位;
2004年9月至2005年1月,中央党校中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9年8月至2012年3月,中国应用法学会主任、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
2012年3月至2013年6月,最高人民法院政治部副主任兼法官;
2013年6月至2013年12月,最高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庭长;
2013年12月至2015年7月,他是最高人民法院司法委员会成员和第四民事审判法院院长;
2015年7月至2017年4月,中央纪委审判室主任(副部长级);
2017年4月至2018年1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委员会书记;
2018年1月至2018年7月,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常委、纪律委员会书记、自治区监察委员会主任;
自2018年7月起,他一直是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新疆自治区纪委书记罗东川任最高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图|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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