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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汕头8月24日综合报道据广东省纪委网站报道,近日,经省委批准,省纪委对汕头市前市委委员、副市长林广华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林广华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要求如实反映个人情况的;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品,非法经营企业。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林广华丧失了党性原则,忘记了奋斗的初衷,从事权钱交易。他严重违反党纪,涉嫌违法犯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林广华的党籍;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将涉嫌职务犯罪及相关财产移送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处理。

汕头市原副市长林广华被"双开" 违规经商办企业

林广华简历

林广华,男,汉族,1968年10月出生,汕头市金平区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2002年5月至2006年9月,任东莞市樟木头镇党委副书记

2006年9月至2008年7月,他担任东莞市汤种镇副书记兼镇长

2008年7月至2010年4月,任汕头市闽江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区长

2010年5月至2012年9月,任汕头市闽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2年9月至2017年1月,任汕头市闽江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汕头经济特区自由贸易区党委书记

2017年1月至2018年6月,他担任汕头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汕头市原副市长林广华被"双开" 违规经商办企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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