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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2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2018年9月12日,原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赵强(副厅长级)涉嫌受贿罪,被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六安市人民检察院依法向六安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赵强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赵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六安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4年至2018年,被告人利用其安徽省公安厅厅长、交警总队队长、副局长职务之便,为他人申报项目、设备采购、车牌号。为了搬运、车辆销售等的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极其巨大的;利用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队长的职权或职务形成的便利,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职务行为,为受托人谋取不正当利益,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赵强简历
赵强,男,1957年8月出生,汉族,山东莱州人,安徽芜湖人,1984年12月入党,1975年3月参加工作。大学文学学士。
1975.03-1976.02和县溧阳镇第五小学民办教师
1976.02-1977.12和县二中的民办教师
1977.12-1978.01县广播电台编辑
1978.01-1982.01,安徽大学中文系汉语言文学专业
1982.01-1991.09安徽省公安厅政治部科员、办事员、副科长、科长
1991.09-1993.01安徽省公安厅秘书科科长
1993.01-1997.07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兼秘书科科长
1997.07-2000.05安徽省公安厅副厅长、研究员
2000.05-2004.09安徽省公安厅厅长(2002.03-2002.05期间,参加省委党校一班)
2004.09-2014.04安徽省公安厅交警总队队长(副部级)
2014.04-2014.05安徽省公安厅党组成员、交警总队队长(副部级)
2014.05――2017.09安徽省公安厅党组成员、副厅长
2017年9月退休
2018.04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安徽省公安厅原副厅长赵强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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