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投资者诉祥源文化(维权)和赵伟证券虚假陈述案近期取得进展。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最近在高度关注的投资者诉祥源文化(600576,股票咨询)(权益保护)(原名万佳文化,股票代码:600576)和赵伟证券虚假陈述纠纷案中取得了进展。“我们代理的第一批案件于9月19日上午在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这是首例涉及被告赵伟的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对后续案件具有重要的借鉴意义原告代理人之一、浙江裕丰律师事务所律师李健表示。
回顾之前的情况,2018年4月17日,祥源文化宣布收到中国证监会的《行政处罚决定书》。中国证监会发现,卫龙媒体和万家文化涉嫌非法信息披露的主要事实包括控制权转移。在此过程中,卫龙媒体在2017年1月12日和2017年2月16日披露的信息中存在虚假记载、误导性陈述和重大遗漏,并责令万家文化予以纠正
根据《证券法》及相关司法解释,上市公司及其他信息披露义务人因虚假陈述损害投资者权益的,应当承担民事赔偿责任。
9月14日晚,襄垣文化发布了一份诉讼公告,称已有440名投资者起诉该公司,要求赔偿5584.77万元,部分案件的被告还包括赵薇、卫龙媒体、孔德永等。8月2日,法庭上有16起涉及公司的案件。
据了解,9月19日上午,法院安排了两起证券虚假陈述案件。在一起案件中,原告向法院申请增加赵薇为被告,合议庭经过审议,决定另行开庭审理。另一起案件是李健投资者诉祥源文化、赵薇,原审被告及被告的六名律师到庭,庭审时间为上午9: 30至12: 00。
根据起诉材料,原告来自上海,于2017年1月24日至26日以平均每股20.94元的价格购买了万佳文化1万股,至今仍持有。根据律师的计算,索赔金额为96,200元,包括投资差额、佣金、印花税和利息损失。
据李健称,审判的重点主要包括被告是否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果构成证券虚假陈述,如何确定披露日期或更正日期?赵薇应该承担连带责任吗?围绕争议焦点,原告提交了9份证据,包括中国证监会的对账单和处罚决定书,被告翔远文化提交了12份证据,被告赵薇提交了20份证据。由于被告不同意调解,法院将在任意时间做出判决。
“目前,我们正在继续收集投资者的索赔,因为此案在披露当天就有争议。”告诉E公司记者,根据司法解释,暂定索赔条件是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3月31日期间购买翔远文化股份,并在2017年4月1日后继续持有或出售。受损股票的投资者可以索赔;在2017年1月12日至2017年2月27日期间购买翔园文化股票,并在2017年2月28日之后继续持有或出售该股票的受损投资者可以要求赔偿。最终的索赔条件应由法院决定。
值得注意的是,8月4日,祥源文化再次因违规信息披露被中国证监会处罚,处罚文件号为(罚字[2018]66号),符合相应条件的投资者可在另一案件中提起赔偿诉讼。祥源文化“一浪接一浪”,在三年的诉讼时效内,索赔规模将进一步扩大。
据公开信息,自2007年以来,杭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先后审理了投资者诉杭晓(600477,诊断股份)、华盛达、中捷股份、数码源科技(000909,诊断股份)、卢晓科技(002617,诊断股份)、洪磊股份、杜松股份(600077,诊断股份)等投资者诉杭晓(600477,诊断股份)投资者案。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赵薇或被追加为被告 祥源文化证券索赔案首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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