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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烟台9月23日综合报道据山东省烟台日报报道,烟台市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四次会议于2018年9月21日决定任命:赵锋为烟台市人。副市长兼市公安局局长;免去聂作坤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据中国经济网当地党政领导数据库显示,赵锋,1969年2月出生,曾任东营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8月31日,山东省纪委网站发布消息称,聂作坤因严重违纪违法行为,受到山东省纪委省监察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赵峰简历

赵锋,男,1969年2月出生,汉族,山东枣庄人,中央党校毕业,1991年7月参加工作,1991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7月至1994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安厅第二处办事员;

1994年8月至1997年5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安处二处成员(1993年8月至1995年12月,在中央党校本科班学习经济管理);

1997年5月至2001年3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安警察总队四处副处长;

2001年3月至2004年4月,山东省公安厅治安队队长;

2004年4月至2005年10月,山东省公安厅公安警察总队副队长(2004年4月至2005年9月,担任梁山县公安局副局长);

2005年10月至2011年9月,山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第一支队队长(2005年9月至2008年7月,中央党校法学理论研究生班学习);

2011年9月至2011年12月,山东省公安厅刑侦总队副队长;

2011年12月至2013年6月,山东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总队副队长(主持总队工作);

2013年6月至2015年8月,山东省公安厅有组织犯罪侦查队队长;

2015年8月至2016年11月,东营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政委;

2016年11月至2017年3月,东营市公安局局长、党组书记、监察长;

2017年3月至2018年9月,任东营市政府副市长、党组成员、市公安局局长、党委书记、监察长。

自2018年9月起,任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赵峰任烟台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聂作坤被免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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