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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沈阳10月10日综合报道据辽宁长安。10月8日,省委政法委和省法学会召开政府官员会议,宣布省委决定任命于国安同志为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据中国经济网地方党政领导干部数据库,于国安,1966年11月出生,曾任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于国安简历

于国安,男,汉族,1966年11月出生,1989年8月参加工作,1999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本科学历。

1985年8月至1989年8月,他在辽宁师范大学学习汉语;

1989年8月至1991年12月,任航空航天系139厂信阳中学教师;

1991年12月至1993年6月,任空航空航天部139厂工厂办公室秘书;

1993年6月至1995年11月,任航空/航空部139厂企业经理、企业管理办公室主任、第三生产办公室主任;

1995年11月至1997年1月,沈阳行政学院讲师;

1997年1月至1999年7月,沈阳行政学院院长、办公室主任助理、改革增收办公室主任助理;

1999年7月至2001年5月,沈阳行政学院办公室副主任(1999年9月至2000年12月,在沈阳工业大学管理科学与工程专业研究生学习);

2001年5月至2001年11月,沈阳市委政策研究室助理研究员(实际工作管理);

2001年11月至2003年5月,任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助理研究员;

2003年5月至2004年12月任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

2004年12月至2008年9月,辽宁省政府办公厅秘书处(新闻联办)主任(2007年3月至5月,在省委党校青年班学习);

2008年9月,辽宁省政府应急管理办公室主任、省政府办公厅副主任、党组成员(2010年3月至2011年1月,在中央党校一年制初中班学习;2011年5月,他当选为省青年联合会副主席);

2015年6月,辽宁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党组书记;

自2016年起,任辽宁省委副秘书长(主任级)、辽宁省委常务副秘书长、办公厅主任;

现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主任级)。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于国安任辽宁省委政法委副书记(正厅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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