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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烟台新型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公布时间:2月17日

  2月16日12时-2月17日12时,芝罘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石某某,男,40岁,山东省德州市人,现居住烟台市芝罘区香槟小镇,有本省外地市出行史,有与确诊病例接触史。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下午-1月28日

  在德州老家。

  1月29日

  15:15,从德州返回家中。

  1月31日

  8:00-12:00,在驰宝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莱山区春晖路8号)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2月1日

  17:32-18:10,在南大街大润发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2月2日

  11:13-11:23,在黄务街道三和路好客烟开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2月3日

  18:07-18:12,在香槟小镇南门多佳百货超市购物(刷脸支付时未戴口罩)。

  2月4日

  16:30-17:00,在驰宝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莱山区春晖路8号)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2月6日

  13:00-16:00,在驰宝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莱山区春晖路8号)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2月8日

  12:30-14:00,开自家车到牟平鱼鸟河附近兜风,期间没有下车;

  16:34,同妻子开自家车在黄务周边兜风,期间未停车,之后直接返回家中。

  2月9日

  10:00-14:00,在驰宝行汽车维修有限公司(莱山区春晖路8号)上班(全程佩戴口罩);

  14:50,开自家车到黄务街道三和路好客烟开超市购物(全程佩戴口罩)。

  2月10日

  9:38-11:20,到烟台山医院南院区陪同妻子就诊(全程佩戴口罩);

  11:30,开自家车到达烟台市奇山医院(全程佩戴口罩);

  12:00,开自家车返回家中(全程佩戴口罩);

  15:20-16:00,开自家车到烟台市奇山医院送东西(全程佩戴口罩)。

  请以上时间段曾经到过相关区域的人员,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芝罘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2.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芝罘区疾控中心传防科:0535-6636997/6222616。

  我们再次提醒,凡是外市来烟、本地外出返烟人员,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民区报告;如出现发烧和/或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也请第一时间向所在社区、居民区报告。请居家隔离人员严格执行“一律不准外出”的要求。让我们齐心协力,共同打赢疫情防控攻坚战。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7日

  公布时间:2月13日

  招远市新增3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2月12日18:00,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我市确诊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临床分型均为普通型。

  刘某某,男,57岁,已婚,招远市人,家居招远市泉山办事处城南西区,招远市金城温泉大酒店职工,负责男子更衣室为客人开柜服务,与妻子王某某共同居住。自述1月28日(正月初四)出现咳嗽等不适症状,未就医,2月10日(正月十七日)18:00,得知同事家人被诊断为新冠肺炎病例,主动打120说明情况,经核酸初检结果阳性,被120接至人民医院隔离观察治疗。无外地旅居史,有与湖北客人接触史。正在隔离治疗。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郭某某,男,49岁,已婚,汉族,招远市人,家居招远市罗峰办事处西苑龙馨技校家属楼,与父亲、母亲、妻子、儿子共同居住,女儿于1月17日回招后共同居住。永利气门嘴厂职工,2月5日凌晨发病,有与确诊病例接触史,有溃疡性结肠炎病史。正在隔离治疗。

  李某某,女,48岁,已婚,汉族,招远市人,家居招远市罗峰办事处西苑龙馨技校家属楼,永利气门嘴厂职工,系上述确诊病例郭某某妻,2月7日17时发病,与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无基础性疾病。正在隔离治疗。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

  刘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9日(腊月十五)至23日(腊月二十九日)一直在招远市金城温泉大酒店洗浴中心上班,在男子更衣室负责为客人开柜服务,A、B倒班制(A班上班时间为6:30-15:00,B班上班时间为15:00-22:30),腊月二十一日上A班,腊月二十二日上B班,以此类推;1月19日(腊月二十五)晚上在餐饮部传菜,主要将菜送至房间门口,服务员端进,个别房间(不详)自己送;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1月24日(腊月三十)因客人较多,被单位叫回值班;晚上在餐饮部传菜,20:30参与单位值班人员会餐,会餐地点在金城大酒店一楼自助餐厅,就餐人员都为单位同事;

  1月25日(正月初一)至1月26日(正月初二)居家未外出,未外出拜年;

  1月27日(正月初三)上午到单位值班;

  1月28日(正月初四)至2月6日(正月十三)期间,2月2日(正月初九)与其妻一起去罗峰路大曹家佳佳悦超市购买鸡蛋,10:10分进,10:21出,其余时间居家未出;

  2月7日(正月十四)上午9:00与其妻一起到罗峰路大曹家佳佳悦超市购物,9:40进,9:50出,后又到隔壁阿Q果蔬水产买水果;

  2月8日(正月十五)至2月10日(正月十七日)居家未外出。

  郭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日(正月初八),到单位值班,7:40至11:30、 13:00至17:00;

  2月2日(正月初九),到单位值班,下午到郭家庄子给李某送地瓜,无肢体接触,未闲聊;

  2月3日(正月初十),到单位上班,14:39至14:56,到招远市人民医院买药,于14:39到3楼内四门诊,后经扶梯到2楼医保门诊,之后经扶梯到3楼药房排队拿药,14:47进入医保门诊,于14:56离开人民医院;

  2月4日(正月十一),到单位上班,13:00点到金都百货路北联通大厅办理业务;

  2月5日(正月十二),单位上班;

  2月6日(正月十三),单位上班;

  2月7日(正月十四)至8日(正月十五),居家无外出。

  2月9日(正月十六),14:30步行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于19:00转至人民医院感染科病房隔离治疗。

  李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2月1日(正月初八),9:00至10:00到西山散步,下午居家未外出;

  2月2日(正月初九),上午9:00至10:00到西山散步,中午到千禧龙苑给公公送饭,回家途中于西吕家大桥西头路北水果摊买甘蔗,天府小区东门路东壹壹零生鲜超市买菜,天府小区统一大药房买药,下午居家未外出;

  2月3日(正月初十)、4日(正月十一),居家未外出;

  2月5日(正月十二),上午到西苑龙馨北门统一药房买药,下午到新亚批发市场西袁某某超市买菜,14:40进超市,去禽蛋区,14:49由3号出口结账,然后到附近统一大药房买药(现场调查付款时间14:55),之后到批发市场广场路边摊买小蜡烛;

  2月6日(正月十三),患者居家未外出;

  2月7日(正月十四),到金都百货买菜,9:01从东门进入,9:07分到达干果区,9:22到达蔬果区,9:28到达日配冷藏买羊肉,9:46在一楼5号台结账,9:54南门骑电动车离开;

  2月8日(正月十五),8:00到批发市场附近统一大药房买药(现场调查付款时间9:12),下午居家未外出;

  2月9日,14:30步行至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于19:00转至人民医院感染科病房隔离治疗。

  现已对36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36人接触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招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8214452),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

  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3日

  公布时间:2月12日

  烟台高新区新增1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2月11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烟台市卫生健康委专家评估,我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患者孙某某,男,56岁,山东烟台人,家住烟台高新区银海熙岸,有外地旅居史,有与确诊病例接触史。目前已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4人,均已集中隔离,其活动轨迹如下:

  1月28日

  孙某某由广西防城港市探亲返烟,当晚21:45,患者与家人驾私家车自沈海高速莱山口下高速,返回烟台高新区家中。

  2月1日

  9时左右孙某某(戴口罩)自驾车到东泊子村海兴路南立健药店,9:19进店,9:22离开,上午9:40左右回家。

  2月3日

  20:19孙某某(戴口罩)下一楼去小区西门门岗丰巢柜拿快递,期间没有遇到其他人。

  2月4日之后

  患者进入集中隔离场所。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他接触者,请您看到公告后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烟台高新区疾控中心电话:6925276)

  烟台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12日

  芝罘区新增1例确诊病例活动轨迹

  2月11日12时-24时,芝罘区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张某某,女,43岁,山东省德州市人,现居住烟台市芝罘区香槟小镇,有本省外地市出行史。经芝罘区疾控中心调查,目前已追踪到15名密切接触者。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16日至1月18日

  患者每天骑电动车到黄务街道隆中路和顺堂诊所上班,途经隆中路,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6:30至19:00。

  1月19日

  上午11:00左右,同家人开自家车到达南尧新都汇,从一楼东门先进入美特斯邦威专卖店,随后在三楼川西捞火锅店就餐;

  下午13:00左右,开车离开新都汇;

  下午13:30左右,同家人开自家车到达迎春大街莱山德远商城购物;

  下午15:17左右,回到家中,随后骑电动车外出上班;

  晚上19:00左右,骑电动车返回家中。

  1月20日至21日

  患者每天骑电动车到隆中路和顺堂诊所上班,途经隆中路,工作时间为上午08:00-11:30,下午16:30至19:00。

  1月22日

  上午08:00-11:30,患者在隆中路和顺堂诊所上班;

  下午19:15,同家人开车到莱山区春晖路8号取东西,期间患者未下车;

  晚上20:00-21:00左右,同家人开车到莱山区新世界百货东南角的华为专卖店;

  晚上21:20左右,返回家中。

  1月23日

  上午07:30,同家人开车回老家;

  上午09:30左右,患者母亲在龙口市胜利油田疗养院西小区下车;

  上午09:40—下午15:30,从龙口回德州老家。

  1月24日至1月28日

  一直在德州家中。

  1月29日

  上午08:00—下午15:15,从德州返回家中。

  1月30日至2月7日

  患者居家未外出。

  2月8日

  下午16:34,患者同丈夫开车到黄务周边,没有停车, 直接返回家中。

  2月9日

  下午14:50,患者同丈夫开车前往黄务街道三和路的好客烟开超市购物,患者未下车。

  2月10日

  上午09:38,患者同丈夫开车到达烟台山医院南院发热门诊;

  上午09:38至09:40,在1楼预检分诊处登记测温,随后到自助柜台挂号;

  上午09:40至09:45,在1楼发热门诊问诊;

  上午09:45,到3楼采血处采血;

  上午10:20,到1楼CT室检查;

  上午11:20,离开医院前往奇山医院就诊。

  请以上时间段曾经到过相关区域的人员,积极采取以下措施:

  1.第一时间电话报告芝罘区疾控中心,并配合做好隔离观察工作。

  2.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芝罘区疾控中心传防科:0535-6636997/6222616。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2日

  公布时间:2月11日

  牟平区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2月6日,发现我区刘某某,男,24岁,核酸检测阳性,临床无症状。当日,将该患者转送至定点医院隔离留观治疗。2月8日,将该患者转送至烟台奇山医院隔离治疗。2月10日,经市疾控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该患者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肺炎。

  目前,已追踪到我区确诊患者刘某某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的密切接触者12人,以及密切接触者的密切接触者9人。先后于2月6日和8日,对21人进行隔离医学观察。经核查,我区患者刘某某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25日乘坐私家车从牟平到威海乳山拜年,与威海乳山确诊患者刘某密切接触。

  1月26日上午10:00,乘私家车返回牟平;中午到其舅舅费某某家中停留约15分钟。

  2月3日上午10:10,外出在城区雷神庙大街给同学杨某送电脑,接触约1分钟返回;下午3点左右,到邻居林某某家送东西,接触约1分钟返回。

  其他时间均未外出,未接触其他人。患者未乘坐公共交通工具,未到人流密集公共场所。

  当前,人员流动频繁,又值呼吸道传染病高发季节,希望广大群众切实做好个人卫生防护,尽量不外出,既是对自己负责,也是防控疫情的最好措施。一旦本人或家人出现有发热、乏力和干咳等呼吸系统症状,立即戴上口罩到区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及时就诊,主动告知最近是否到过湖北等疫区,或其他有病例报告社区,并讲清近期与发热病人接触情况,为医疗机构科学及时诊断治疗提供有效信息。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牟平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11日

  海阳市新增1例新冠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

  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海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确诊病例,系2月5日公告中确诊病例王某(鲁某某的牌友)的母亲。

  臧某某,女,62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家居海阳市嵩山街,与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2月10日确定为新冠肺炎确诊病例,临床分型为普通型,无基础性疾病。

  截至发稿之时,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主要是家庭活动,共接触家人5人(包括确诊病例王某),均已采取隔离医学观察。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11日

  公布时间:2月10日

  2月9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我市确诊2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宋某某,男,57岁,已婚,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罗峰办事处石门大宋家村10号,招远永利气门嘴厂职工。与妻子刘某某(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女儿共同居住。发病前14天内无外地旅居史,有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刘某某,女,54岁,已婚,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罗峰办事处石门大宋家村。系2月8日确诊病例刘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

  宋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26日19时自驾车去金城温泉大酒店接女儿回家;

  1月27日至1月31日在本村活动,未外出;

  2月1日(正月初八),7时35分去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11时许晨钟路统一大药房买药,11时37分金都百货买菜,12时到温泉路老面包车站附近统一大药店买药,12时35分在金城泉山路口立健医药城买药,13时25分到天府小区东路买面粉、泉山路路边买小蜡,13时28分老酒厂西统一大药店买药;

  2月2日,去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

  2月3日,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下午18时许到招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2月4日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11时,温泉路老面包车站附近统一大药店买药,下午到英诚医院发热门诊,当日下午17时去中医医院急诊科就诊;

  2月5日陪妻子刘某某,去中医医院住院治疗;

  2月6日6时去张星河埃村(未进村),8-10时,中医院陪妻子,10时后陪妻子到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后妻子住院治疗。

  2月7日,上午招远市永立气门嘴厂上班,中午去人民医院陪妻子。

  2月8日,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

  刘某某活动轨迹如下:

  1月24日至2月7日在本村未外出,2月7日晚作为密切接触者进行集中隔离。

  现已对129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129人接触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招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8214452),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

  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0日

  公布时间:2月9日

  招远市新增1例确诊病例详细情况及活动轨迹

  2月8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招远市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病例。

  刘某某,女,51岁,已婚,招远市人,现住招远市罗峰办事处石门大宋家村10号。与丈夫、女儿共同居住。发病前14天内无外地旅居史,有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密切接触者有接触史。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其活动轨迹,刘某某

  1月27日至1月30日多次到邻居家串门,与本村8名人员有接触;

  2月3日下午18时许到招远市人民医院急诊科;

  2月4日下午到英诚医院发热门诊,当日下午15时去中医医院急诊科就诊;

  2月5日去中医医院住院治疗;

  2月6日到人民医院呼吸内科门诊就诊后住院治疗。

  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现已对81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81人接触的人员采取居家隔离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招远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8214452),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招远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9日

  公布时间:2月8日

  福山区发布2月7日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轨迹

  2月7日,我区有3例新型冠状病毒肺炎患者确诊病例。现将患者蔡某某、聂某某、李某的有关情况通告如下:

  患者一蔡某某(男,39岁)与患者二聂某某(女,34岁)为夫妻关系,均系湖北人,为我区1月31日的确诊患者蔡某某弟弟、弟媳。1月26日,二人与1月31日的确诊患者蔡某某共同驾车自湖北到福山,即居家隔离,期间无外出,1月31日集中隔离。

  患者三李某,男,38岁,河南人。1月23日,李某自驾车从武汉返回福山。活动轨迹如下:

  2月4日8:55,自行驾车带儿子至福山区人民医院急诊科注射狂犬疫苗,9:40返回途中至福海路福莱超市购物;

  2月5日发烧,隔离治疗。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紧急寻找上述3名患者的密切接触人员,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接触人员看到此通告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0535--2955803报告,并向所在村居、社区登记备案。

  2.接触人员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120,等待120救护车接诊到区人民医院就诊,严禁私自出门。

  福山区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2月7日

  公布时间:2月7日

  芝罘区2月6日新增病例轨迹

  2月6日0时—12时,芝罘区新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赵某某,女,61岁,海阳市人,现居住芝罘区,社区保洁人员。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

  与武汉来烟人员(1月30日确诊)开始接触。

  1月26—30日

  每天早6:30-7:30佩戴口罩到负责的卫生区(南到万科翡翠北区,北到捷通达驾校所在路,东到西炮台东路,西到西山路)清扫。

  其它时间均未外出,目前已追踪到1名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

  请以上时间段曾到过相关区域的人员积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或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登记。

  2.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和/或乏力、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

  3.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芝罘区疾控中心传防科:0535-6636997/6222616。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烟台高新区2月6日新增病例轨迹

  2月6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评估,我区新发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系青岛患者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吴某,女,37岁,现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有确诊病例接触史。

  截止目前,已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9人,均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经调查,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29日

  6:30由黑龙江经大连自驾返回烟台;14:20~14:35吴某到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

  1月30日

  12:26~12:34驾车去观海路BP加油站加油;18:46带着家人,自己开车去知孚里(中海地产售楼处)拿口罩,19:56回家。

  1月31日

  12:13前往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12:28由西一门进入停车场,12:30 由西一门进入莱山佳世客,12:31~12:33在超市扶梯上二楼,然后直接又从扶梯下来后离开;18:18再次去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18:27吴某从东一门经永旺员工测量体温后进入超市,进入超市后选购商品,18:39从东一门离开。

  2月1日

  13时去南大街振华百货旁边麦当劳就餐(约30分钟)、振华百货圣罗兰柜台购买化妆品(约20分钟);14:40去知孚里售楼处打印文件,15:15离开。

  2月2日

  据患者回忆,步行去中海国际社区A区东门燕喜堂、中医世家、南门金街立健药店买药(穿红色羽绒服)。

  2月3日

  9:26去莱山佳世客购物,9:34经西一门测量体温后进入超市买菜,9:47在10号收款台结账后离开,10:05回家;15:46到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必胜客就餐,约16:30离开;16:59去莱山宝龙广场南侧药店买药(华为手机旁边第一家药店),18:09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高新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6925276)

  烟台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公布时间:2月7日

  2月6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专家评估,我区新发一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系青岛患者左某某的密切接触者。

  吴某,女,37岁,现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有确诊病例接触史。

  截止目前,已追踪管理密切接触者9人,均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经调查,近期活动轨迹如下:

  1月29日

  6:30由黑龙江经大连自驾返回烟台;14:20~14:35吴某到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

  1月30日

  12:26~12:34驾车去观海路BP加油站加油;18:46带着家人,自己开车去知孚里(中海地产售楼处)拿口罩,19:56回家。

  1月31日

  12:13前往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12:28由西一门进入停车场,12:30 由西一门进入莱山佳世客,12:31~12:33在超市扶梯上二楼,然后直接又从扶梯下来后离开;18:18再次去莱山佳世客一楼超市购物,18:27吴某从东一门经永旺员工测量体温后进入超市,进入超市后选购商品,18:39从东一门离开。

  2月1日

  13时去南大街振华百货旁边麦当劳就餐(约30分钟)、振华百货圣罗兰柜台购买化妆品(约20分钟);14:40去知孚里售楼处打印文件,15:15离开。

  2月2日

  据患者回忆,步行去中海国际社区A区东门燕喜堂、中医世家、南门金街立健药店买药(穿红色羽绒服)。

  2月3日

  9:26去莱山佳世客购物,9:34经西一门测量体温后进入超市买菜,9:47在10号收款台结账后离开,10:05回家;15:46到芝罘区南大街261号必胜客就餐,约16:30离开;16:59去莱山宝龙广场南侧药店买药(华为手机旁边第一家药店),18:09回家。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高新区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6925276)

  烟台高新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

  2020年2月7日

  公布时间:2月6日

  2月6日0时--12时,芝罘区新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赵某某,女,61岁,海阳市人,现居住芝罘区,社区保洁人员。患者活动轨迹如下:

  1月23日

  与武汉来烟人员(1月30日确诊)开始接触。

  1月26~30日

  每天早6:30-7:30佩戴口罩到负责的卫生区(南到万科翡翠北区,北到捷通达驾校所在路,东到西炮台东路,西到西山路)清扫。

  其它时间均未外出,目前已追踪到1名密切接触者,并采取集中隔离观察措施。

  请以上时间段曾到过相关区域的人员积极采取以下防护措施:

  1.第一时间电话报告区疾控中心或辖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登记。

  2.暂不要外出,居家隔离观察14天,期间如有发热和/或乏力、干咳、咽痛等呼吸道症状请立即向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报告。

  3.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咨询服务电话。芝罘区疾控中心传防科:0535-6636997/6222616。

  芝罘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公布时间:2月6日

  海阳市、莱阳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的公告

  海阳市

  2月5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海阳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

  鲁某,女,29岁,海阳市人,在青岛市工作,与青岛市确诊病例有接触史,1月28日入院接受隔离治疗。该病例较为特殊,经多次检测方确诊。根据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已于1月31日公告发布。

  截至目前,我市累计确诊8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7例系鲁某关系病例(包括鲁某本人)。其中5例系鲁某爷爷、父亲、母亲、三叔、三婶,因家庭聚餐与鲁某有亲密接触;1例系鲁某三叔牌友,因朋友打牌与鲁某三叔有亲密接触。本着对群众生命健康高度负责的态度,对以上7例确诊病例排查其密切接触者基础上,将排查范围进一步扩大到其密切接触者的接触者和再接触者,共计对121人采取集中隔离,对117人采取居家隔离。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6日

  莱阳市

  2月5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我市新增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系2月3日我市公告中4名确诊病例的近亲属,5人均为1月31日福山区确诊病例王某的密切接触者。

  龙某某,男,31岁,系福山区确诊病例王某的连襟,户籍地临沂市兰山区前十小区,现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2月1日因系确诊病例密切接触者筛查就诊。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其活动轨迹,龙某某1月26日至31日,主要在岳父家居家活动(26日、27日与福山区确诊病例王某在一起就餐居住),偶尔带孩子到村中后山玩耍。

  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已对10名密切接触者采取集中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10人接触的17人已经全部集中隔离观察。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公告后,第一时间主动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莱阳市疾控中心联系电话0535-3367051),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莱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处置工作

  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6日

  公布时间:2月5日

  2月5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我市新增1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系1月31日公告中确诊病例2鲁某某牌友。

  王某,男,39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在1月30 日鲁某某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后,即被集中隔离医学观察,1月31日入院治疗。

  截至发稿之时,患者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主要是家庭聚餐和朋友家打牌,共接触亲友8人,其中3人与鲁某某的接触者重合,其余5人已经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5日

  公布时间:2月3日

  1月31日,福山区王某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据烟台市卫生健康委员会2月1日发布的疫情速报显示,王某曾在福山区有武汉返回人员接触史,1月25日出现咳嗽症状就诊。王某于1月26日早晨,由其妻子驾车,从福山区巨甲村到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岳父家,中午,王某一家四口与其岳父母、王某的妻妹一家三口共9人一起就餐。1月27日王某到同村其岳父的二弟家拜年。1月27日17时,一家三口从莱阳市返回福山。据查,莱阳市有8位密切接触者(王某的儿子、王某的岳父母、王某岳父的二弟和二弟妻、王某的妻妹一家3口),2月3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这8人中有4人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其余4人在莱阳中心医院留院观察。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病例1:孙某某(王某岳父),男,63岁,2月2日就诊,常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病例2:姜某某(王某岳母),女,63岁,2月2日就诊,常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病例3:孙某某(王某妻妹),女,31岁,2月1日就诊,现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病例4:王某某(王某的儿子),男,2岁,2月2日就诊,现住莱阳市万第镇旺屋庄村,无武汉出行史,有确诊病例密切接触史。

  目前,这4名患者均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其密切接触的亲友21人已经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与这21人接触的35人已经全部集中隔离。

  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排查其活动轨迹,4名患者近期主要是在村内家中居家活动。活动轨迹如下:

  孙某某(王某岳父),1月26日上午和下午居家未出门。晚上到本村孙某某家打牌;1月27日居家未出门;1月28日至1月31日多次到本村2家超市购买商品。

  姜某某(王某岳母),1月26日-31日在家带孩子,偶尔带孩子在家门口玩。其中27日下午在本村刘某某家打牌。

  孙某某(王某妻妹)及王某儿子,1月26日-31日均在家,无外出。

  公布时间:2月3日

  海阳市新增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的公告

  2月2日,经烟台市疾病预防控制中心复核和专家评估,我市新增2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人系1月31日公告中3名确诊病例的近亲属、2月1日第4号通告中的疑似病例,系外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鲁某的父母。

  病例1:鲁某某,男,57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与外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1月29日入院治疗。

  病例2:王某某,女,54岁,海阳市人。无外出史,与外地确诊病例的密切接触者有过密切接触。2月1日入院治疗。

  截至发稿之时,患者均已在定点医院接受隔离治疗。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和公安部门严密排查其活动轨迹,2人近期主要是家庭活动,共接触亲友18人,已经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公共活动只有曾自驾车接送鲁某到市人民医院输液治疗,接触人员与鲁某接触人员重合,所有接触人员也已全部采取隔离医学观察措施。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2月3日

  公布时间:2月1日

  福山区确诊病例莱阳活动情况通告

  通 告

  2月1日上午,我市接到烟台市福山区发来的《告知函》,1月31日,福山区王某被确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王某曾于1月26日早晨,由其妻子驾车,从福山区巨甲村到我市万第镇旺屋庄村岳父家,当时其妻子的妹妹一家(3人)也在。1月27日,王某曾到同村的岳父二弟家拜年。1月27日17时,从我市回到福山。据查,我市有8位密切接触者(王某的儿子、王某的岳父母、王某岳父的二弟和二弟妻、王某的妻妹一家3口),全部居住在万第镇旺屋庄村。目前,这8人已经按要求进行集中隔离医学观察。这8人的14名接触者已经安排其进行居家医学观察。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当前,新型冠状病毒疫情防治工作形势非常严峻。全国各地确诊病例和疑似病例数量呈上升趋势。一些地方甚至出现了二代感染病例,加之外地返莱人员人数众多,因此当前的疫情防控工作容不得半点放松。为此,向广大市民通告如下:

  一、请广大市民朋友留意身边人员,有发热、干咳、乏力等异常情况的,在做好自我防护的前提下,请立即向当地村庄(社区)报告,或拨打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电话7286787。

  二、如有湖北旅居史或与湖北人员接触的市民、外地入莱或者外出返莱人员,必须按要求主动联系属地镇街做好信息登记并隔离满14天。

  三、虽然当前天气转暖,但请广大市民朋友切勿麻痹大意,要尽量减少外出,不组织、不参与聚餐,在公共场合须佩戴口罩。避免到封闭、空气不流通的公众场合和人员密集场所,全面提升自我防护能力。

  四、要留意身体变化,一旦发现有发热、咳嗽、打喷嚏等症状,请带好口罩,立即到医疗机构发热门诊就诊。

  莱阳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疫情

  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办公室

  2020年2月1日

  公布时间:1月31日

  海阳市新增3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发布!

  1月30日,海阳市确诊3名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经疾控部门流行病学调查,三名患者系近亲属,1月22日晚三人均与亲属鲁某有过密切接触。经查,鲁某与青岛一确诊病例有密切接触史。

  一、鲁某活动轨迹

  1.鲁某在青岛工作,于1月22日13:51乘C6571次8车6D自青岛北站上车,14:55在海阳北站下车,其父自驾车将其接回家。我市已安排卫生健康、公安等部门,将此时间段的同车厢人员进行全面排查比对。目前,两名海阳籍同车厢人员已经找到并进行了集中隔离,同车厢海阳市以外人员也已全部找到,并已按程序上报烟台市疾控部门协查。

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2.1月23日中午至1月27日晚,鲁某因发热每天由其父自驾车接送至市人民医院发热门诊就诊、输液治疗。我市已全部排查到此时间段同室输液人员19名和医务人员14名,并已经对同室输液人员采取集中隔离,对医务人员采取居家隔离。

  3.1月28日下午,鲁某接到青岛疾控机构电话,被告知与其有密切接触的一名青岛同事被确诊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即由其父自驾车送至市人民医院就诊,后被市人民医院收入隔离治疗。截至目前,鲁某仍未确诊,上级专家仍在对其病情进行研判。

  二、我市今天新增三名确诊病例患者活动轨迹

  新增的三名确诊病例患者中,只有患者刘某某在此时间段有外出活动。活动轨迹是:

  1月28日下午1:30左右,刘某某到西兵营家家悦超市购物,时间大约十分钟,没有采取防护措施;下午3:00左右,到北山家家悦超市购物,采取戴口罩防护措施。

  另两名确诊患者期间一直处于居家活动状态,未到公共场所活动,在家共接触亲友13人,目前已对上述人员全部采取集中隔离。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如有密切接触者未接到有关通知的,请看到此通告后,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备案(电话号码:0535-2723835),并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疾控中心电话,佩戴口罩,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

  海阳市卫生健康局

  2020年1月31日

  公布时间:1月31日

  莱州市新增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活动轨迹发布!

  1月29日,我市新增1例来自武汉的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将该名患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王某某于1月22日乘坐由武汉飞往青岛的JD5528航班,座次为4D,同日下午13:30抵达青岛流亭机场后,乘坐网约出租车(已申报协查)抵达家中。后一直居家隔离,期间未乘坐公共交通、未到公共场所。目前正在隔离治疗,患者病情稳定,对追踪到的6名密切接触者全部实施了集中隔离医学观察。

  截至目前,我市共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2例。莱州市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如有需要,将及时发布公告追踪。再次提醒,如有湖北旅居史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请立即联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政府机构联系方式


  莱州市医疗机构信息表


  莱州市新型冠状病毒感染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指挥部)

  2020年1月31日

  发布时间:1月31日

  芝罘区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轨迹通告!

  1月30日12时—24时,芝罘区新增一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刘某,男,30岁,武汉人。1月23日由武汉抵达芝罘区探亲,24日出现咳嗽,29日就诊。来我区后一直居家隔离,7名密切接触者均已居家隔离观察。

  截至目前,我区共报告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4例。芝罘区将严格按照法律法规,全力追踪密切接触者,如有需要,将及时发布公告追踪。再次提醒,如有湖北旅居史或与湖北人员有接触的,请立即联系所在地街道办事处或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登记备案。

  各街道(园区)及区疾控中心应急值班电话

  发布时间:1月31日

  福山区紧急发布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确诊病例轨迹通告!

  1月30日,我区确诊1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患者。

  患者林某某,开发区古现人,有武汉长期工作史。1月24日6:00,林某某同外甥吴某某乘坐出租车,离开武汉,1月24日16时左右到达河南信阳;16:56乘坐高铁G486从信阳东出发,18:11到郑州东;19时左右转乘出租车到郑州新郑机场;22:30乘坐MU5576 航班;23:45到达蓬莱国际机场。

  到达机场后,患者儿子林某某、妻子王某某驾驶自家车,将林某某、吴某某接回高疃镇曲家村,随即采取隔离措施。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传染病防治法》有关规定,紧急寻找患者的密切接触者及其再次密切接触者,采取如下防控措施:

  1.密切接触者及其再次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要第一时间与当地疾控中心联系,立即居家隔离观察,不要外出走动。

  2.福山区内的患者密切接触者及其密切接触者,看到此通告后,必须第一时间拨打区疾控中心电话0535--2955803登记备案,卫生健康部门将指派专业人员进行流行病学调查,指导防控。

  3.期间如有发热、乏力、干咳等症状,请立即拨打疾控中心电话,佩戴口罩,等待专用车辆接诊到当地定点医院发热门诊就诊。严禁私自到其他医疗机构就诊,严禁私自坐公共交通工具。

  福山区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

  疫情处置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0年1月31日

  发布时间:1月30日

  芝罘区确诊3例新型冠状病毒感染的肺炎病例,现将3名患者活动轨迹公布如下:

  一、患者张某某

  1月22日

  戴口罩独自步行去家附近诊所购药,接触接诊护士1名。

  1月23日

  由丈夫陪同前往医院就诊(夫妻二人全程佩戴口罩)。

  该患者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14人,均已隔离观察。

  二、患者曲某某

  1月24日上午

  乘坐MU2046航班从新加坡出发到达蓬莱机场,由其家人开车接回家中。下午,同家人开车回文登探亲。

  1月25日上午

  开车返回家中。下午,由家人开车送往医院就诊。

  该患者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3人,均已隔离观察。航班同乘人员追踪工作正在进行中。

  三、患者史某某

  1月22日

  由青岛乘C6567次动车经停烟台南站,由其家人开车接回家中。期间自我隔离无外出。

  1月26日

  开车前往医院就诊。

  该患者共追踪到密切接触者2人,均已隔离观察。动车同乘人员由其他地区疾控部门负责追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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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市新发肺炎确诊病例及活动轨迹(持续更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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