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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远市2020年义务教育学校招生实施意见》,地方学校招生目标及相关规定如下:
1.城市户籍类别
(一)具有城市常住户口的适龄儿童。
(二)父母居住在城市且为城镇机关工作人员或者企事业单位合同制工人的非城镇居民户口的适龄儿童、少年。
2.城外的账户
(1)符合我市接待条件的外商子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学生家长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二)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③学生家长在我市经商的营业执照和纳税证明。
(2)符合我市接待条件的农民工子女。必须同时满足以下三个条件:①学生家长在我市工作一年以上;(二)有公安部门颁发的居住证;③在我市工作的学生家长的就业合同。
3.进入小学一年级的新生是指2014年8月31日之前出生的儿童(年满6岁)。
4.所有的学校都不允许接受借书的学生。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市招远市义务教育局直属学校2020年招生目标及相关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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