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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招远市6月15日发布的《关于在市区设立临时便民市场的通知》:

为协调疫情防控与经济发展,有效激发城市商机和活力,帮助复工复市,根据市委、市政府的部署要求,决定在招远市设立一批临时便民市场(东至金龙路,西至西外环路,南至文三路,北至郭达路)。

展位经营者必须遵守以下规范

1 .遵守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自觉履行创造文明的义务;

2.不越线、不私建、不在摊位外摆放、不规范摆放物品,不侵占、圈占或损坏公共设施和园林绿地;

3.食品摊点应向当地街道办事处备案。食品摊点应当使用清洁、消毒的餐具,从业人员必须持有有效的健康证明;

4.不要倾倒污水和垃圾,保持营业场所整洁有序,做到人在地上,人走;

5.如果夜市从事油炸、油炸、烹饪等。,这可能会造成地面污染,它会铺设地面防污产品(如地板革等。);

6.禁止使用扬声器,禁止其他噪声和油烟污染周围环境;

7.服从经理的管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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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招远临时便民市场摊贩注意事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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