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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给予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非金融机构和个体支付利息、红利、变相支付或者定期分配实物等融资活动。
(二)房地产、产权式商店售后服务、返销活动
(三)未经内部职工股、原始股、投资基金和其他证监会批准,公开或变相发行发证的活动
(四)未经批准的非法经营证券业务的活动
(五)地方政府直接向公众发行债券的活动
(六)国家有关部门批准发行的福利票、体育票以外的票发行活动
(七)购买商品或者以快速发展会员为名义受益的活动
(八)其他未经国家有关部门批准的社会筹款活动。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防范打击非法集资从业中 禁止发布那些广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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