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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教学大厅[2020]4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校招生委员会,教育厅(教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教育局,教育厅(局)有关部门(单位),研究生招生单位:
研究生入学考试是国家选拔高层次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是研究生入学考试的重要组成部分。目前,中国的疫情防控成果进一步巩固,但国际疫情继续蔓延,中国防疫投入压力加大。各地各招生单位要深入贯彻落实金平总书记关于促进COVID-19整体肺炎疫情防控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讲话和指示。要在确保安全、公平、科学的基础上,统筹规划,明确政策,严格管理,做好2020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工作。
一是科学制定复试工作计划
1.准确描述专业分数。各招生单位要认真执行《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管理条例》(以下简称《招生管理条例》)和《2020年全国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报考复试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全国分数线)。在国家分数线的基础上,自主确定和公布本单位各专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始考试成绩要求(以下简称专业成绩)和其他学业要求,不得引入歧视性或其他不公平的招生单位应综合考虑学生情况、招生计划、学科专业特点和复试评估工作的需要等。,并准确地描绘出每个专业的分数。
2.独立确定复试方法。招生单位应在省高校招生委员会的统一领导下,统筹考虑当地防疫要求和学校实际情况,根据当地情况和学校制度自主确定复试办法。复检时间由接诊单位根据当地疫情、应急水平和复检工作量,按照分区分类、准确防控、错时错峰、预防聚集的要求确定。原则上,复试的开始时间不早于4月30日。复试方式由各招生单位根据学科特点和专业要求独立确定,可采取现场复试、网络远程复试、非现场复试等方式委托其他高校复试。各招生单位应结合本单位的本地情况,对采取的复试方式进行充分评估,确保复试安排的安全性、公正性和科学性。进行现场复查时,应提前制定复查工作流程、防控措施和应急预案,以减少不必要的环节,防止人员聚集。同时,落实各种防护措施,做好应急处置准备。远程复查时,应充分评估软件平台的适用性、安全性、可靠性和稳定性,以确保满足远程复查的要求。招生单位复试办法须报省教育行政部门防疫控制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向社会公布并组织实施。
3.科学设计复试内容。招生单位应根据不同的复试方法、学科和专业特点以及办学特点,精心设计复试内容,确保复试评估的科学性、有效性、公平性和公正性。要通过大学成绩单、毕业论文、科研成果和专家推荐书等辅助材料,加强对考生的学业成绩、一贯表现、科研能力、综合素质和思想品德的综合考核。远程复试应尽可能采用全面开放的能力型试题。
二、严格复试组织和管理
4.对候选人资格的严格审查。招生单位应严格控制复试入口。复试前,要严格审核考生的居民身份证、学生证、学历证书和学历验证结果。不符合要求的将不予重新审查。远程复试应与技术平台提供商合作,积极使用“人脸识别”和“证人身份识别”等技术,通过综合比较“申请数据库”、“学籍数据库”、“人口信息数据库”和“考生考试诚信档案”等措施,加强对考生身份的审核,防止复试代替参加考试。
5.严格的复检流程管理。招生单位应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复试过程的规范化管理。要建立和完善“随机确定考生复试顺序”、“随机确定导师组成员”和“随机选择复试试题”的“三随机”工作机制。要发挥和规范导师在复试选拔中的作用,加强导师的选拔和培训,强化保密意识、责任意识和法治意识,提高导师运用新技术、新手段科学规范选拔人才的能力。与考生逐一签署“诚信复试承诺函”,确保提交材料的真实性和复试过程的诚信。要采取灵活有效的方法,加强对复试过程的监督,严格防止复试弄虚作假和徇私舞弊。高等学校应当记录和记录复试过程的全过程。采取远程复试,应选择统一的软件平台,加强技术支持和安全保障,提前组织模拟演练,确保复试过程的安全、平稳和稳定。根据《招生管理条例》,招生单位认为必要时,可以对相关考生再次进行复试。
6.认真检查风格和纪律。各招生单位要严格遵守有关规定,严肃查处违纪违规行为。对复试过程中违规的考生,将按照《全国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处理暂行办法》进行严肃处理,取消其录取资格,并记入考生考试学分档案。招生单位应当在招生后3个月内,按照《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条例》的有关要求,对所有考生进行全面审查。如果审核不合格,取消学生身份;情节严重的,应当移送有关部门调查处理。
第三,认真开展咨询和指导
7.加强政策宣传的解读。各地招生单位要结合本单位的复试工作安排,综合利用各种媒体,特别是新媒体,做好相关政策的宣传和解释工作。有必要及时准确地解释本单位复试工作计划的内容和相关要求,特别是复试时间、方法和过程的安排,以便社会和考生充分了解和保证复试的顺利有序组织。
8.加强对考生的咨询服务。各地招生单位要畅通考生联系和咨询渠道,安排专人接受考生咨询,及时回答考生提问。要进行远程复试,必须加强对考生参与远程复试的指导,并详细介绍相关软件平台的使用、复试流程及对考生的相关要求。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及时做好相关信息发布工作,方便考生查询和阅读。4月26日至30日,教育部将在“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组织“2020年研究生招生复试网上咨询”,各招生单位应安排专人在线解答考生咨询。
9.全力支持。各地招生单位要加强人文关怀和个性化安排,积极采取有效措施,加强对贫困地区考生和残疾考生等特殊群体的关怀和帮助。对于不具备远程复试条件的考生,招生单位应提供技术保障,并积极协调学生所在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的申请提供必要、合理的支持和帮助。
第四,切实加强组织领导
10.强化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疫情防控的需要,2020年,全国研究生复试将实行本地化管理。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应当会同卫生、公安等部门,加强对地方招生单位复试工作的统筹管理,指导招生单位科学制定复试工作计划,严格审核把关,协调设立地方考点,异地复试。省级教育行政部门会同教育入学考试机构,制定本地区复查机构的工作计划,报省防疫监督领导小组审批后组织实施。
11.落实招生主体责任。招生单位要切实落实研究生复试的主要责任。主要负责同志是第一责任人,他们要亲自检查、协调和监督本单位研究生复试工作。要提高政治地位,加强组织领导,统筹防疫和复查工作。招生单位应充分考虑各方面的情况和因素,认真研究确定复试方法和各部门实施细则。组织现场复检,根据防疫要求,加强检查室、人员安排和现场秩序管理。组织远程复试,需要细化工作流程、考试安排、监督管理机制等。招生单位复试工作计划应报属地和拟考点所在地省级教育行政部门防疫控制领导小组审批。
12.加强防疫和控制措施。各地招生单位要把师生的安全健康放在第一位,坚持安全第一、生命第一,严格执行疫情防控工作要求,在复检过程中切实做好疫情防控工作。应采取有效措施降低人员密度,防止人员聚集。做好人员调查、现场布置、卫生消毒等工作。按照错时、高峰工作的要求,不同的学院和专业应分时段、分批、有序地安排复试。复查时,有必要制定应急预案,并提前做好准备。
教育部办公厅
2020年4月1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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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关于做好2020年我国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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