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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提示:从强奸犯服刑到刑满释放,他从未间断申诉,“受害者之女”忏悔,一起奔走,裴树唐从黑发中年变成了白发老人。

裴树唐回忆往事,平静中充满了无力的《兰州晨报》记者张永生。

普通文化馆的干部

普通的“业务指导”

一夜之间成为“强奸犯”

申诉后几年案件将重新审理

从“强奸犯”服刑到刑期届满,他从未间断控诉,“受害者之女”忏悔,一起奔走洗刷冤罪。 在这期间,裴树唐从黑发中年变成了白发老人。

7月21日,甘肃武威市文化馆干部裴树唐强奸女演员刘慧芳(化名)事件在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重审,24年前一度“尘埃落定”的强奸事件再次引起波澜。

审判

一审二审都宣布强奸

经过改造没有认罪过

7月的武威,空气中流淌着股干热。 穿过万通宽阔笔直的路和林立的高楼,拐进写着“解体”字的胡同院子,发出了狗叫声。 从监狱服刑期满后,裴树唐一直住在这个老院子里。

老人的叙述飘扬在烟雾中。 “1986年8月5日下午3点左右,我召集了一部分文艺骨干,计划在自己的办公室内于9月参加全市(今凉州区)员工业余文艺调演。 会后,当年24岁的业馀歌手刘慧芳在原武威地区秦剧团音乐老师严某的伴奏下练习唱歌,从时到下午5点左右,严某要求为刘慧芳纠正歌中存在的吐字归音和气息做法的错误。 在刘的请求下,我答应指导单独业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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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约7点左右,指导结束,刘慧芳回家,约定第二天上午再次接受指导。 刘慧芳出门时,见到了她回家吃饭的未婚夫曹某。 曹无端怀疑我和刘染了。 语言不好,引起了我的反感。 我和曹某吵架了。 第二天早上,曹又来文化馆向领导道歉承认错误,再三要求不要因为他的错误而拒绝未婚妻刘慧芳来馆继续练习,以为事件就这样过去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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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9天后,馆内领导人被派往政府大会,在数百人面前被警察铐上,从会场带走,据说是强奸犯罪。 后来,我被刘慧芳和她的未婚夫曹某起诉,8月30日,我知道我被捕了。 ”裴树唐没有料到,他就这样开始了长达七年的监狱生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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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6年12月17日,原武威市(今凉州区)人民法院,1986年8月5日下午3点,裴树唐作为文艺指导员,召集娱乐圈演员的会议安排节目,单独把女演员刘慧芳留在那个办公室,以纠正唱腔为名,故意 那天晚上7点左右,骑着别人下班后,裴树唐对刘慧芳怀有恶意,把门锁上继续抵抗,强行把刘慧芳拉到床上强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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受害者(刘慧芳)被欺负哭了起来,把被强奸的经过告诉了未婚妻后,去文化馆向领导暴露,告诉公安机关,裴树唐被告拒绝供述。

法院通过证人、受害者的证词证明了上述事实,法院一审判决裴树唐犯了强奸罪,判处有期徒刑7年。

一旦被判决,裴树唐在判决中写道“舍命穿衣服很难”。 之后,不服判决的裴树唐以“被陷害,被定罪”为由,向原武威地区(今武威市)中级人民法院上诉,法院二审的判决只有500字左右,以“事实清楚,证据充分”为由驳回上诉,驳回了原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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裴树唐不服一二审判决,向甘肃省高级人民法院提起诉讼,1992年2月20日,省高级人民法院再次维持一二审判决,希望裴树唐“认罪承认伏法,接受改造”。

服刑期间,裴树唐依然不放弃投诉,服刑期满后断断续续提出投诉。 但是,之后裴树唐的多次申诉,结束了法院原判的维持和驳回申请。

裴树唐说:“在监狱服刑期间,我总是不认罪,但能遵守纪律,受过数十次监狱表彰和物质表彰,在七年的监狱生活中,我拒绝六次监狱给我功绩和减刑的决定。 我想我本来就是个无罪的人。 接受立功和减刑意味着我承认有罪。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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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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