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261字,读完约3分钟
调查和体检
进入调查范围的人员确定后,将根据计划招聘人数从高分到低分对申请人进行同等数量的检查和体检。
检查工作由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组织。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应当设立检查组,每组由2名以上工作人员组成,具体负责检查工作。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招聘岗位的要求,要充分了解政治思想、道德素质、能力素质、学习和工作业绩、遵纪守法、廉洁自律,以及是否有必要回避,并审查各科目的任职资格。考生在申请期间的表现将是调查的重要内容之一。如果您未能通过检查,或发现在申请过程中存在违反本招聘手册规定的欺诈等行为,您将不会被录用或取消。申请人在检查过程中提供虚假材料、隐瞒事实或者有其他妨碍检查工作的行为,干扰和影响检查单位客观公正结论的,给予不予录用的处理;情节严重、影响恶劣的,应当将违纪违规情况记入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选人信用档案,备案期限为五年。检查组应当实事求是,客观公正地评价被检查对象,并写出书面检查意见。检查参照《山东省公务员录用调查办法(试行)》执行。国家对招聘岗位考核标准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根据山东省委组织部《关于进一步严格干部档案管理的意见》(鲁祖发〔2017〕2号),招录单位及其主管部门应组织人事部门和检查组对被检查对象的档案进行严格审查和检查,认真调查档案中存在的问题。如发现问题未得到妥善处理,不予办理录用手续。
招聘单位的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合格人员的体检。
体检在县级以上综合医院进行,体检标准和项目参照《关于修改〈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的通知》(试行)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2016〕140号)执行。国家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考试费由申请人承担,享受考试费减免的由招生单位承担。所有体检项目检查完毕后,如果主考官认为需要进一步检查才能做出判断,申请人应服从主考官的安排,进行进一步检查。申请人或用人单位对体检结果有异议的,可在收到体检结论后7天内向招聘机构提出书面申请,并组织复检。复检不在原体检医院进行,复检项目由复检医疗机构确定,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复检费用由申请复检的一方承担。复验只能进行一次。未经体检机构同意,未在规定时间内进行体检或复检的,视为弃权。对不服从主考官体检安排或弄虚作假或隐瞒影响就业的疾病和病史的申请人,给予不予录用的待遇。如果邀请他人代替体检、交换和更换实验室样品等严重违纪违规行为,将被拒绝录用,其违纪违规行为将记录在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候选人的信用档案中,记录期限为五年。
通过检查和体检的人员将在莱山人力资源网进行为期7个工作日的宣传。公示期满后如无问题或问题不影响就业,招聘单位将办理就业手续。调查、体检不合格,或公示期内已反映影响就业的问题并经查实的,取消其就业资格。对于在录用程序完成前,因被录用人员不合格或弃权而导致的空不足,对已进入同一招聘岗位调查范围的人员依次进行等量补充。
温馨提示:
搜索或扫描下面的二维码,跟随“烟台新闻网”的公开号码,回复对话框中的关键词“招聘”,随时随地获取烟台企事业单位的最新招聘信息。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19年莱山教育系统公开招聘教师考核原则和体检要求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3362.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