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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山东省卫生计生委和山东省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的《山东省百白破疫苗补植实施方案》,自7月下旬以来,百白破疫苗在我省相关地区的补植工作一直比较集中。

补种剂的时间和时间间隔

原则上,接种过几种不合格白喉、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的儿童应相应地再接种几种合格的破伤风、百日咳、破伤风三联疫苗。考虑到再植疫苗可能产生的不良反应以及没有再植疫苗时可能发生的疾病(百日咳和破伤风)风险,5岁以下儿童DTP疫苗的累积剂量(包括不合格剂量)应小于或等于5剂。如下所示:

接种不合格疫苗的儿童的基本免疫接种(第一、第二和第三剂)

1、基础免疫仅接种一次失败疫苗,且未完成强化免疫(第四剂)的儿童。完成基础免疫(前三剂,包括不合格疫苗剂量)后,补种一剂,补种剂量与第三剂基础免疫间隔≥6个月,加强剂量与补种剂量间隔推迟至≥12个月。

2.仅接种1剂基础免疫不合格疫苗并完成强化免疫(第4剂)的儿童。补种一剂,补种次数与强化免疫间隔≥12个月。

3.接受任何2或3剂基本免疫接种不合格疫苗且未完成强化免疫接种(第4剂)的儿童。完成基础免疫后补种2剂(前3剂,包括不合格疫苗剂量),第一剂补种与第三剂基础免疫间隔≥6个月,第二剂补种与第一剂补种间隔≥12个月,不再接种原强化免疫剂量。

4.接受任何2或3剂基本免疫接种不合格疫苗并完成强化免疫接种(第4剂)的儿童。补种一剂,补种次数与强化免疫间隔≥12个月。

(二)加强对已接种不合格疫苗的儿童的免疫接种(第四剂)。

加强接种不合格疫苗儿童的免疫接种,并补种一剂。补种剂和增效剂的间隔时间≥12个月。

(三)与其他疫苗的时间间隔。

为避免疑似异常接种反应后的复杂调查和处理,补种疫苗不得同时接种其他疫苗,补种疫苗与其他疫苗的间隔时间应≥14天。

(4)加强百白破疫苗的免疫接种。

根据《国家免疫规划疫苗免疫程序和儿童指南》(2016年版)的要求,上述儿童在6岁时需要使用一剂白破疫苗加强免疫。

早期阶段,各相关接种单位通过核对辖区内儿童的接种证、卡(册)或接种病例信息,核对登记了接种不合格疫苗的儿童的姓名、出生日期和接种信息,确定了本次补种的对象、次数和时间。疫苗接种单位将通过电话通知儿童的父母或监护人补种百白破疫苗。

(以上信息来自山东省疾病预防控制中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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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2018年烟台百白破疫苗补种剂量和间隔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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