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媒体公共账户会被关闭吗?
网络信息办公室负责人:这要看内容是否依法发布
《即时通讯工具公共信息服务开发管理暂行规定》规范了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和用户的服务和使用行为,对通过即时通讯工具从事公共信息服务活动提出了明确的管理要求。对此,记者采访了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发言人。
问:这些规定会限制即时通讯的发展吗?
答:根据互联网公司和互联网上非法和不良信息报告中心收到的报告,大多数互联网用户讨厌少数人使用这个应用程序发布与恐怖主义、暴力、色情等有关的非法信息。,并大肆传播诽谤和谣言信息。社会各界强烈呼吁规范即时通讯工具公共信息服务的开发和管理,使其成为广大网民充分、理性表达意见、观点和建议、即时交流信息的平台。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在充分考虑网民声音和社会声音的背景下,依法制定本条例。《条例》的颁布将有利于行业的健康有序发展,提高即时通讯企业的服务质量,维护用户的合法权益。
问:提出“七条底线”的原因是什么?
答:“七条底线”不是对网民行为的最高要求,而是符合“底线思维”提出的最基本要求,是管理的底线,是国家、社会和公民利益的最大公分母。只有广大网民自觉遵守“七条底线”,在全社会的共同努力下,才能创造和谐健康的网络环境,使网络成为真正服务社会的公众信任平台。
问:媒体公开账户会被关闭吗?
答:《条例》的颁布将有助于规范公共账户的发布行为。“法规”要求即时通讯工具的用户无论以何种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都必须遵守服务协议和“七条底线”。同时,《条例》也对当前政治新闻的出版和转载提出了要求。因此,自媒体公共账户是否关闭取决于其是否按照法律法规发布内容。
问:这些规定会压制网民的合法言论吗?
答:相反,《条例》的颁布有利于保护合法的言论自由。我们的网络空房间不能混乱和充满愤怒空房间。世界上没有一个国家允许谣言、暴力、欺诈、色情和恐怖主义信息传播。自由与秩序是辩证关系,任何个人的自由都必须在法律范围内行使,不能突破底线,妨碍他人的自由。问:有网友表示,在向一些移动即时通讯服务提供商举报不良信息时,经过反复举报后,未能得到有效处理。《条例》的要求是什么?
答:《条例》第五条规定:“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者应当及时处理公众举报的违法和不良信息。”公众如发现举报未及时受理,可直接向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下属的互联网违法不良信息举报中心举报。一经核实,国家互联网信息办公室将根据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问:这对团队和朋友圈的功能有什么影响?
答:《条例》第二条规定:“本规定所称公共信息服务,是指通过即时通讯工具等形式向公众发布信息的活动。”团体和朋友圈具有隐私和公开的双重属性。对于用户的私人社交行为,《条例》明确要求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商履行安全管理职责,保护用户信息和公民个人隐私。对于用户通过上述功能向公众发布信息的公共属性行为,《条例》要求即时通讯工具服务提供商与用户签订协议,用户应遵守协议中约定的“七条底线”。据新华社报道
自我媒体(mbth: We Media),也称为“公民媒体”或“个人媒体”,是指新媒体的总称,其中私人的、民间的、普遍的和自主的传播者使用现代的和电子的手段将规范的和非规范的信息传递给不特定的大多数或特定的个人。自媒体平台包括博客、微博、论坛/论坛和其他在线社区。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微信公众账户会被关闭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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