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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先发营业执照后,手续就办完了,经营范围的限制也大大减少了

我不知道公众是否已经注意到经营范围是旧营业执照上的一个重要记录,所以经营范围必须先写在营业执照上。然而,改革后,情况不同了。个体工商户和公司营业执照中对“经营范围”的限制已经大大减少。除法律、行政法规和国务院决定明确规定的工商登记前置许可项目外,其他行政许可项目不作为市场主体设立和登记的前提条件。

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在运行业务范围之前获得许可证

公民陈先生想开一家医疗器械销售企业。按照原注册制度,必须先取得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的批准文件,方可申请营业执照。根据现行的工商登记改革制度,陈先生的麻烦将会减轻。陈灿先生到工商登记机关领取营业执照,取得主体资格,然后到药品监督管理部门申请医疗器械经营许可证,从事特种医疗器械业务。“我们正在实施的改革将把‘营业执照’从大多数业务范围限制中分离出来。”记者从芝罘区企业登记局了解到,目前,该营业执照的经营范围只保留了一些国家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开业前必须具备资质的前置审批项目,其他大部分原前置审批项目已被撤销或改为后置审批。

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过去,捆绑注册系统是宽松的

记者了解到,原工商登记制度是以《营业执照》为中心,主体资格和经营资格相结合的登记制度。经营者从事经营活动,无论其经营范围属于一般经营项目还是特许经营项目,都必须先在营业执照上申请登记其拟从事的经营范围。这一制度人为地提高了获得营业执照的门槛。“用外行人的话来说,这就像是一个把人们的出生证明和工作许可证结合在一起的系统。”注册局的刘说,一个人在出生之前,必须决定他将来要做什么。在获得出生证明之前,他必须获得律师证书、会计证书和其他资格证书。然而,当他在没有出生证明的情况下获得律师证书和会计师证书时,他面临着身份不明的尴尬。

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工商登记制度改革后,除国家法律、行政法规限制的部分行业的营业执照外,其他一般业务项目可由市场主体自由申请,取得营业执照市场主体资格后可自由经营。但是,设立银行、证券公司、保险公司、外商投资企业、会计师事务所等市场主体,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市场主体的主体资格须经有关部门批准的,应当在办理营业执照前,办理相关许可批准文件。

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营业执照记录减少了

现在,改革后,营业执照上记录了哪些内容?注册局刘解释说,过去无论是一般贸易等一般业务项目还是医药业务等特许经营项目,经营范围都必须先在营业执照上注明。目前,公司、合伙企业、个人独资企业和个体工商户的营业执照只记载名称、住所或经营场所、法定代表人(投资者、执行合伙人、负责人和经营者)、经营范围、成立日期和注册号。个体工商户以经营者名义经营的,营业执照上记载的名称还必须是工商登记机关核准的名称。

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申请营业执照,如何区分哪些业务项目是一般业务项目?哪些业务项目需要许可和批准?记者了解到,工商登记机关将参照国家经济行业分类标准,制定经营范围分类目录,明确哪些项目是法律法规规定的,哪些项目在开展经营活动前需要获得许可批准文件,并在统一的信息平台上发布,为申请人公开查询提供指导。

谁批准许可证,谁将受到监督

据负责人介绍,过去,许可证审批部门负责监督管理的业务资格问题通过预审批制度与主体资格登记挂钩,本应由许可证审批部门监管的业务资格问题通过市场主体登记项目的形式纳入市场主体登记监管。 这客观上导致了许可审批部门和工商登记监管部门职责不清,监管真空的现象时有发生。

改革后,按照“谁审批、谁监管、谁管理”的原则,实现审批与监管、政府监管与行业自律相结合,由工商登记机关履行对市场主体营业执照登记事项的监管职责;经营项目或者经营场所涉及许可审批的,许可审批部门应当履行监督职责;经营项目和经营场所涉及多个许可审批部门的,每个许可审批部门应当按照法律法规的规定,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履行监管职责;不需要设立许可审批的行业更多地依靠行政监管和行业自律来达到市场监管的效果。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营业执照与经营范围限制分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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