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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烟台公立医院改革期间常用药品销售额不低于50%
记者从烟台市卫生局了解到,为进一步加快公立医院改革,试点医院的常用药品和基本药物销售额应不低于药品总销售额的80%,非试点三级和二级公立医院分别不低于50%和70%。
2014年,烟台继续实施11类43个基本公共卫生服务项目。基本公共卫生服务人均经费标准提高到35元。改进项目管理和绩效考核方法,加强项目资金监管,提高公共卫生服务效率。重点规范居民健康档案的建立,加强老年人、孕妇、儿童等重点人群的健康管理。标准化电子健康档案归档率达到85%以上,老年人标准化健康管理率达到75%。加强高血压、糖尿病和重症精神疾病患者的健康管理,提高患者管理率和疾病控制率。规范实施农村孕妇住院分娩补贴、农村妇女孕前和早孕补充叶酸、农村妇女“两癌”筛查、预防艾滋病、梅毒和乙型肝炎母婴传播等重大公共卫生服务项目
烟台还将大力推进卫生信息化建设。到6月底,在市、县、乡铺设263条网络线路的任务将完成。到9月底,将建立卫生信息标准体系和卫生信息安全体系。到10月底,该市的区域卫生信息云平台将建成。各市县相关医疗卫生机构将按照市局的统一部署,做好数据接口改革工作,确保数据上传准确及时。完成基层医疗机构管理信息系统的云部署,实现公共卫生服务、基本医疗服务、基本药物配置和使用、业务运营管理、绩效考核等基本功能。同时,避免重复建设,适时启动居民健康卡项目。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烟台市公立医院改革常用药品销售额不低于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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