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675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保山5月7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原云南省保山市人民政府副市长、龙阳区委书记耿梅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被云南省监察厅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云南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滥用职权、收受贿赂为由,对耿梅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耿梅简历
耿梅,女,云南龙阳人,汉族,中共党员,1968年9月出生,1989年7月参加工作,1995年1月入党。
1989年7月毕业于云南大学中文系新闻专业;
1989年7月至1995年7月,他在《宝山日报》和《宝山区活水杂志》担任编辑。
1995年7月至1996年11月,在宝山区委宣传部工作,担任办公室副主任、理论系主任;
1996年11月至1998年3月,在《宝山日报》工作,担任记者部主任、新闻部主任;
1998年3月至2000年3月,任施甸县水厂乡党委副书记、乡长;
2000年3月至2001年11月,任施甸县妇联主席;
2001年11月至2004年2月,他担任宝山妇联党组成员、副主席;
2004年2月至2005年8月,任保山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5年8月至2005年9月,任长宁县委副书记、县政府党委书记、县行政学校校长;
2005年9月至2006年1月,任长宁县委副书记、代理县长;
2006年1月至2010年12月,任长宁县委副书记、县长;
2010年12月至2012年10月,任长宁县委书记;
2012年10月至2013年8月,任龙阳区委书记;
2013年8月,他担任保山市政府龙阳区委员会委员、副市长、书记。
2019年10月,他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保山市原副市长耿梅被逮捕(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5167.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