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034字,读完约3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广州6月30日综合报道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广东省纪委对原省委副书记、省SASAC巡视员张晓刚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过调查,张晓刚失去了理想和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违反了政治纪律,并面临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和廉政纪律,以公务旅行或变相公务旅行的名义旅行,安排私营企业主建造农场供其享用;违反规定收受礼品、从事营利性活动、从事货币交易的;违反干部选拔任用规定,无视组织纪律,利用职务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的;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建设工程承包的;愿意被“追捕”,从事权力和金钱交易,在案件调查、项目承包、项目开发、工作晋升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
张晓刚严重违反了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了严重的渎职行为,涉嫌受贿罪。党的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收手,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会议审议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张晓刚的党籍;按规定取消相应的退休待遇;终止省第十二次党代会资格;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张晓刚简历
张晓刚,男,1959年1月出生,汉族,广东省广州市人,在职研究生。他于1976年9月参加工作,并于199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6年1月,任湛江市政府办公室副主任;
1996年7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
1999年11月,任湛江市政府副秘书长、市委书记、市经济技术合作办公室主任、湛江市委工作委员会秘书;
2002年11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员会(正处级)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3年2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5年6月,任湛江市霞山区委书记、区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7年1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霞山区委书记;
2007年2月,任湛江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
2014年4月,他担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纪检委书记,省监察厅派驻省国资委特派员;
2016年6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省纪委纪检组长;
2016年11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省纪委纪检组长;
2018年2月,任省国资委党委副书记、巡视员,省国资委省纪委纪检监察组组长;
2018年7月,任省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副书记、巡视员;
2019年3月退休。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广东省国资委原党委副书记张小刚被开除党籍(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539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