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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咸阳5月20日综合报道据陕西省纪委消息:近日,经中共陕西省委批准,陕西省纪委对原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严重违法的案件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郭违反政治纪律,受到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组织通信时不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或职务上的影响为他人谋取干部招聘和职务晋升方面的利益;违反廉政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接受他人安排的旅行,非法借贷获取高额利息;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干预批准行政许可事项的;违反生活纪律;违反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罪。

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被开除党籍(简历)

作为党员和领导干部,郭丧失了理想信念,抛弃了党的宗旨,没有党性原则,违反规定干预干部人事工作和行政许可事项;知法犯法、挥霍财富、滥用职权、干预案件调查、充当黑社会的“保护伞”,严重损害司法公信力;道德腐败,生活腐败。其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影响极其恶劣,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审议,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郭开除党籍处分,并取消其退休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被开除党籍(简历)

郭的简历

郭,男,汉族,1952年10月出生于河南省武陟县。他于1970年8月加入工作,并于1979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获得大学学位。

1993年3月至1994年10月,任咸阳市公安局政治部主任;

1994年10月至1997年12月,任咸阳市公安局副局长、政治部主任;

1997年12月至2000年11月,任咸阳市公安局政委兼政治部主任;

2000年11月至2004年3月,任咸阳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

2004年3月至2004年4月,任咸阳市委常委、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04年4月至2008年10月,任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党委书记、公安局局长;

2008年10月至2009年12月,任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公安局党组书记;

2009年12月至2011年12月,任咸阳市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2011年12月至2013年2月,任咸阳市委副市政顾问;

2013年2月退休。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咸阳市委原常委、政法委书记郭中秋被开除党籍(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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