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1517字,读完约4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天津2月27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原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原中共陕西省委书记赵被国家监察委员会调查后,由最高人民检察院任命,报请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审查起诉。近日,天津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向天津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赵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讯问了被告人赵,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原告赵指控利用其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副省长、陕西省委副书记、代省长、省长、陕西省委书记的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罪的刑事责任。
赵简历
赵,1951年3月出生,男,汉族,安徽马鞍山人,1968年11月参加工作,197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中央党校。
1968年11月至1970年11月,知识青年在安徽省宣城区水阳乡双峰村下乡
1970年11月至1974年10月,安徽马鞍山钢铁有限公司汽车修理部职工兼秘书科秘书
1974年10月至1977年8月,他在中南矿冶学院物资系学习金属物理学
1977年8月至1979年6月,安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所物理室技术干部,复审室职员
1979年6月至1982年8月,任安徽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钢铁研究所团委副书记、马鞍山钢铁股份有限公司团委副书记、书记
1982年8月至1983年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书记、共青团市委书记
1983年5月至1985年9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共青团委员会书记(1983年9月至1985年7月,在中央党校第一期青年干部培训班学习)
1985年9月至1988年3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常委、秘书长
1988年3月至1992年5月,任安徽省马鞍山市委副书记
1992年5月至1993年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副书记
1993年4月至1998年4月,任安徽省黄山市委书记、黄山军区第一书记、第一政委
1998年4月至2000年5月,任安徽省公安厅厅长、武警安徽省总队党委书记、一秘、一政委
2000年5月至2001年6月,任安徽省委政法委书记、省公安厅厅长、武警安徽省总队党委书记、一秘、一政委
2001年6月至2005年1月,任陕西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期间:2002年9月至2003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
2005年1月至2005年8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省委政法委书记
2005年8月至2010年5月,任陕西省委常委、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期间:2006年11月至2007年1月,在中央党校省部级干部培训班学习;从2007年9月到2007年12月,他在美国哈佛大学研讨会上学习)
2010年5月至2010年6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党组副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0年6月至2011年1月,任陕西省委副书记、副省长、代省长、党委书记、预备役141师第一政委
2011年1月至2012年12月,他担任陕西省委副书记、省长、党委书记
2012年12月,他担任陕西省委书记、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3年1月,他担任陕西省委书记、省人大常委会主任、省军区党委第一书记
2016年3月,他不再担任陕西省委书记
2016年4月,他不再担任陕西省人大常委会主任
2016年4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席。
2019年1月,他被怀疑严重违法,并受到调查
中国共产党第十五次、第十六次、第十七次和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第十八届中央委员会、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十二届省党代会和第十二届省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陕西省委原书记赵正永被提起公诉(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5815.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