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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白山综合报道6月6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白山市交通局原局长王涉嫌接受单位贿赂、滥用职权。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吉林市人民检察院向吉林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吉林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在担任吉林省白山市交通局局长、党组书记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多次收受他人财物,数额巨大;作为国家机关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代表本单位索取财物、为他人谋取利益,情节严重的;违规处理公务给国家造成重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依法追究受贿罪、单位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王简历
王,男,满族,1954年8月出生于吉林省抚松市,1973年8月参加工作,1977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大学学历。
1992年9月,任抚松县副县长;2000年2月,任抚松县常委、副县长;2004年1月,任抚松县委员会副书记、副县长、代理县长;2004年2月,任抚松县委员会副书记、县长;2005年4月,任抚松县委书记;2006年8月,任白山市委副秘书长;2008年8月,任白山市水务局局长;2008年12月,任白山市交通局局长;2011年1月,他担任白山市CPPCC副主席;2012年12月,他不再是白山市CPPCC的副主席,因为他没有被提名连任;2014年9月退休。
2019年1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白山市政协原副主席王延生被提起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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