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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包头5月9日综合报道据内蒙古纪委网站报道,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涉嫌严重违纪违法。任命后,通辽市扎鲁特旗纪律检查委员会正在进行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梅的简历

梅,男,汉族,1958年3月17日出生,内蒙古固阳人,大学文化,1976年12月参加工作,1986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6年12月至1980年1月,在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土特产公司工作;

1980年1月至1981年8月,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规划委员会工作;

1981年8月至1983年11月,任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助理法官;

1983年11月至1988年3月,任内蒙古包头市土默特右旗法院法官;

1988年3月至1990年2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书记员;

1990年2月至1992年7月,任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庭副庭长;

1992年7月至1999年1月,任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法庭法官;

1999年1月至2001年1月,任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法官兼技术鉴定部副主任;

2001年1月至2002年6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鉴定部副主任、副处级法官;

2002年6月至2006年1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办公室主任、副审判员;

2006年1月至2008年7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

2008年7月至2016年9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成员(系级高领导职务);

2016年9月至2018年3月,内蒙古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工作;

2018年3月退休。

2019年5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包头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副院长梅学军接受审查调查(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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