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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烟台1月23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近日,原山东省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原烟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聂作坤涉嫌受贿罪,被山东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菏泽市人民检察院向菏泽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聂作坤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被告人辩护人的意见。菏泽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2001年至2018年,被告人聂佐昆利用担任安丘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寿光市人民政府党委委员、副市长、寿光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山东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烟台市人民政府党组成员、副区长、烟台市公安局党组书记、局长等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

烟台市原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聂作坤被提起公诉

聂作坤的简历

聂作坤,男,汉族,1965年5月出生,山东潍坊人,中央党校在职大学学历,管理学博士,1985年10月参加工作,1987年4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曾任潍坊市公安局霞山分局局长、安丘市公安局局长兼局长,2007年1月任寿光市副市长,2010年7月任省公安厅组织教育处处长,2016年9月任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兼局长,2017年3月任烟台市政府副市长兼烟台市公安局局长兼局长。

2018年8月,他涉嫌严重违反纪律和法律,受到省纪律检查和监督委员会的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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