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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据官方网站的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原吉林省纪委副书记、原省监察厅副厅长邱大明进行了调查。经调查,他被移送最高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最高人民检察院依法指定管辖后,将他移交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近日,石家庄市人民检察院向石家庄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院依法告知了邱大明的诉讼权利,讯问了邱大明,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被告人邱大明利用职务上的便利,担任吉林省审计局副局长、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书记、省监察厅副厅长等职务。,为他人谋取利益,或者利用自己的职权和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为他人谋取不正当利益,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的行为非法收受他人的巨额财产。利用吉林省审计局副局长的职务之便,非法占有巨额公共财产,应当依法追究其受贿和贪污的刑事责任。
邱大明的简历
邱大明,男,汉族,1962年6月出生,吉林省玉树县人,1984年7月参加工作,1984年8月入党,毕业于吉林工业大学技术与经济专业。
1980.09-1984.07,吉林理工大学管理工程系工业企业管理专业
1984.07-1987.10吉林理工大学人事部成员
1987.10-1989.07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成员
1989.07-1992.05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司副司长
1992.05-1992.06吉林省审计局人事处处长
1992.06-1994.06吉林省审计局内部审计指导处副处长(1992.06-1993.06期间分配到郭谦县财政局)
1994.06-1997.12吉林省审计局副局长(1993.08-1996.06年在吉林工业大学在职学习,1996.06年获得经济学硕士学位)
1997.12-2001.08吉林省审计局局长
2001.08-2006.12吉林省审计局副局长、党组成员(2002.05-2004.05期间,任郭谦县委副书记)
2006.12-2011.03吉林省辽源市委常委、纪检委书记
2011.03-2012.05吉林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2.05-2014.08吉林省纪委常委、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4.08-2016.05吉林省纪委副书记
2016.05-2018.02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厅长
2018.02吉林省纪委副书记、省监察厅副厅长
2018.09接受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国家纪律检查委员会的纪律检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吉林省纪委原副书记、省监察委员会原副主任邱大明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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