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3699字,读完约9分钟
“我的家乡沅江盛产芒果,但芒果不是每年都收获的。在好年景,有很多花和水果,而在坏年景,有很少的花和水果,而一些芒果树只开花不结果。这种无果的芒果树被老乡们戏称为“as'空喜树”,这是一种看得见却无果的树。今天,我是like'空西蜀,我已经失去了我的家乡。”原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江接受组织审查和调查后,他的供述充满了自嘲和自责。
3月20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原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蒋受贿、滥用职权一案公开宣判。被告人蒋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300万元;他犯了滥用职权罪,被判处四年徒刑;他被判处15年监禁,罚款300万元人民币。受贿赃款2459.7118万元,农村信用社股份250万元及相关孳息被依法没收上缴国库。
经过试验发现:
2003年至2016年,被告人蒋利用职务便利,担任云南财经大学副校长、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云南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党组书记等职务。、或自己的职权和地位所形成的便利条件,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包工程、购买办公楼等方面为他人提供帮助和利益,收受或索取他人财物数额巨大的,相当于人民币27,097,118元。
2013年至2016年,在担任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期间,他违反政策和法律,擅自与开发商签订了曲靖市农村信用社定向开发和购买商业用房的合同,给曲靖市信用社造成了1.47亿元的直接经济损失。
江也是省监察委员会成立以来应其要求发布的第一个通缉令。2018年5月11日,根据云南省监察厅的决定,云南省公安厅发布了逮捕江的A级通缉令。5月30日,在昆明的藏身处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
为什么大学校长要走不归路?从去年11月7日《中国纪检监察报》刊登的一篇关于江违法违纪的文章中,我们可以窥见一斑。
高考状元曾经年轻有为
江出生在云南省元江县一个普通的工薪家庭。何和他的弟弟分别是1982年和1986年元江县的文科状元。
1986年7月,毕业于云南财经大学(现为云南财经大学),并留校学习。2001年8月,由于成绩突出,年仅36岁的他担任了副部级领导职务。他被任命为云南财贸学院党委委员、副院长。
2008年8月,他当选为云南省政府副秘书长,并担任省委常委、副省长曹以及分管、联系、服务的部门、企事业单位及相关工作。
2011年2月,在曹的关怀下,姜被提升为部门级领导干部,并担任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
五年后,2016年2月,江被任命为西南林业大学党委副书记、校长。
在权力和极大满足的巅峰时期,的心态逐渐失衡,思想开始发生变化。在江任职期间,多次违反政治纪律,搞政治依附、造山、拉圈子。
2011年,他被提升为部门级领导干部,并担任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蒋愿意成为曹谋取私利的工具,充当“爪牙”、“深水炸弹”和“利益代言人”,在工程承包、干部任用、人员招聘等事务上服从曹。另一方面,他安插亲戚和亲信到各省农村信用社的重要部门和岗位工作,以方便他们获取和传递利益。严重污染了省级农村信用社系统的政治生态,使省级农村信用社成为腐败的温床和频发的窝案。
2018年5月9日,云南省监察委员会决定对江进行监督检查。得知这个消息后,他开始潜逃。2018年5月11日,云南省公安厅对江下达了A级通缉令。这是省监督委员会成立以来应其要求发布的第一个通缉令。
此时,的生活变得寂寞了。
支持情妇违反了所有六条纪律
在供状中,承认自己违反了六条纪律:“我违反了政治纪律,开始从思想源头上叛变;违反组织纪律,因不愿受约束而恶化;违反生活纪律,从突破道德底线开始;违反工作纪律,混水摸鱼腐败;违反群众纪律,以权谋私;违反诚信纪律,从违反纪律到违法,最终都会导致犯罪。”
2010年初,时任广东省政府副秘书长的蒋,在与朋友共进晚餐时,遇到了未婚女子龚。从那以后,他们迅速发展成恋人关系。为了满足供养恋人的需要,江到处收钱。与此同时,为了掩人耳目,他想出了让龚出国“躲风头”的主意。因此,他在利益输送者严面前表示愿意在新加坡买房。
说话者是“无意的”,听者感兴趣。颜在新加坡为他买了价值300多万新加坡元的房产,他的情妇龚就住在那里。为此,利用职务上的便利,帮助阎承包工程,发放贷款,销售办公楼。
从此,失去底线、敞开欲望之门的蒋逐渐发展到“想让人晕倒”的地步:向某公司总经理何某提供贷款援助,并获得何某购买的价值250万元的农村信用社股份250万股;协助某科技公司董事长李承担省农村信用合作联社“智慧农村信用”项目,并接受李房产总价值55万余元、3万美元;姚,一名大学生职员,在贷款业务中提供帮助,并从姚处获得30万元现金...
为了获得更多的利益,蒋不仅接受贿赂,还开始了干部人事任用的思想,并开始了卖官的生意:接受蒋现金6.5万元,金500克,屠某现金5.5万元,胡某现金4.5万元,石某现金4.6万元,美元5000元,唐某现金30万元,还有1万元
近几年来,利用职务之便,在办理贷款、企业融资、承包工程、提拔调整干部等方面帮助他人,谋取利益。,并大肆收受他人贿赂2750万元。
直面组织调查拉拢腐败纪检干部
2017年,云南省纪委根据有关问题的线索,组织与姜进行了谈话。江心里有鬼的,明显感觉到组织的视线正集中在他身上。他越来越不安,因为他害怕违反纪律的行为会被揭发,于是他开始一步一步地实施他认为完美的计划。
一方面,他安排爱人龚去新加坡避风,悄悄归还他收受的部分财物;一方面,隐瞒个人财产申报,向组织隐瞒、隐瞒、否认有关情况和问题;另一方面,他们采取了寻找关系来帮助说情的欺骗手段,错误地向上级汇报和谈话,并试图逆来顺受。
更极端的是,他向纪检监察机关伸出了手,打着拉拢腐蚀纪检干部的主意。蒋通过工作关系(单独处理)认识了省纪委干部黄。通过吃、喝和帮助解决黄的要求,他和黄的关系变得越来越密切。蒋向黄展示的人脉、经验和能力吸引了年轻无经验的黄。他渐渐认为江是个“要付出代价的人”。在蒋、的影响下,黄丢掉了自己的位置,充当了蒋的“内线”,给了他一个“密报”。
得知自己被江调查后,借口疏通关系告退;另一方面,他指示妻子以一个朋友的名义在昆明买一套公寓,以备万一发生事故时躲藏起来。
5月9日,江得知省监察委员会将对其采取留置措施后,回到家中,烧毁了一部与外界联系的手机,当天中午将其藏在自己的车库里。
“我在车库里吃了20片安眠药。可能是因为时间太长,安眠药失效了。睡了两天,我又醒了。”在车库里睡了两天后,在妻子的帮助下,惊恐万状地搬进了事先准备好的公寓。
5月30日,在昆明的藏身处被公安机关逮捕并绳之以法。
在云南农村信用社的案件中,三名“最高领导人”被逮捕
江的被捕与云南省农村信用社的“窝案”有着密切的关系。
云南农村信用社有三名专职领导,即党委书记、董事长和主任。2011年2月,三位“最高领导人”分别是江书记、万董事长和董事。
2015年7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党委副书记、主任罗敏因严重违纪被追究责任。(2018年1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认定罗敏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0年半,并处罚金350万元。(
2016年初,中央纪律检查委员会网站发布消息称,2015年,共有10名中层管理干部受到严厉的纪律处分,并进行了重大的工作调整。其中,原云南省委常委、秘书长曹因严重违纪被开除党籍,降为副部级非领导职务。据悉,曹与案有牵连,他们在财务部共事多年。
曹被降职后,其秘书吴也被发现有违纪行为。根据省高级法院的判决,2016年4月,云南省机关纪委对吴采取了“两个条例”措施。2017年10月,昆明市中级人民法院对吴受贿一案进行一审判决,判处有期徒刑4年6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20万元;受贿111万元被没收。
2017年6月,原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董事长万涉嫌严重违纪被组织复查;2018年4月,红河州人民检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贿罪起诉万。原告指控其利用省农村信用社副主任、主任、董事长、党委书记的职务,在贷款业务中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
2018年4月,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党委委员、副主任石增荣涉嫌严重违纪违法,受到纪律检查和监督检查。
2018年5月11日,因潜逃被通缉。20天后,他被中国云南追捕局抓获。2019年3月20日,云南省临沧市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和滥用职权罪判处江有期徒刑15年,并处罚金人民币300万元。
在去省农村信用合作社之前,蒋担任省政府副秘书长,负责协助时任副省长曹。后来,2012年,在担任云南省农村信用社党委书记期间,应曹书记吴的要求,向一家房地产公司申请贷款7亿元。之后,公司从农村信用社获得了3.9亿元的贷款。吴收到老板33万元,装修款40万元。
值得一提的是,曹被调查后再次“悬崖般降级”。今年1月初,云南省纪委、监察厅网站公布,云南省监察厅查处了原云南农垦总局规划统计司副司长(原云南省委常委、秘书长)曹的严重违法行为。经云南省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报中共云南省委批准,决定取消曹的退休待遇;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从高考状元到逃跑大学校长!受贿2709万 卷入农信联社窝案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6788.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