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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日前,原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原读者出版传媒有限公司董事长(601999)王永生(正处级)涉嫌受贿,巨额财产来源不明,国有企业人员滥用职权。被甘肃省人民检察院任命后,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向嘉峪关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被告人王永生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嘉峪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称,1996年至2017年,被告人王永生利用其担任临猗县县委副书记(职务)、陇西县县长、县委书记、定西市副市长、甘肃广电网络有限公司总经理、甘肃广电网络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董事长等职务。多次非法收受他人贿赂,为他人谋取利益,数额极其巨大的;家庭财产明显超过法定收入,且差距特别大,来源无法解释;2012年,被告王永生在担任甘肃广电网络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期间,在购买建设idc机房的房地产过程中滥用职权,给国有企业造成了严重损失,尤其是给国家利益造成了重大损失。根据法律规定,应追究其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和国有企业工作人员滥用职权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读者出版集团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永生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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