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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武汉3月27日综合报道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王(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和贪污罪,被湖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管辖,荆州市人民检察院向荆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对被告人进行了讯问,并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荆州市人民检察院起诉书指控被告人王在担任湖北联合发展投资集团有限公司投资管理部主任、副总经理、湖北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董事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巨额财产,贪污公款,应依法追究其受贿罪和贪污罪的刑事责任。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湖北省长江经济带产业基金管理有限公司原董事长王含冰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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