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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贵阳5月22日综合报道据贵州省纪委消息,日前,经贵州省委批准,贵州省纪委对茅台(600519)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原党委副书记、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严重违纪违法行为进行了纪检监察调查
经过调查,袁仁国严重违反政治纪律和政治规则,利用经营茅台的权利作为拉拢关系和交换利益的工具,进行政治依附,获取政治资本;大力开展权力和权力交易,为违规经销商从事茅台业务提供便利,严重破坏茅台营销环境;从事“家庭腐败”;转移赃款赃物,与他人串通,对抗组织审查。违反组织纪律,不如实反映个人情况。违反廉政纪律,违反规定从事营利性活动,非法获取巨额利润的;权力和金钱的交易。违反国家法律法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财物,数额特别巨大,涉嫌受贿罪。
袁仁国作为党的领导干部和贵州省重点国有企业的负责人,把党和人民赋予的国有企业经营权作为个人和家庭谋取私利的工具,严重违反了党和国家的党纪国法,十八大后没有收敛或停止,性质非常恶劣,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议和省监察委员会会议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对袁仁国给予开除党籍、开除公职的处分,并将其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处理。
袁仁国简历
袁仁国,男,汉族,1956年10月出生,贵州省仁怀市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74年4月参加工作,1982年7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0年11月-199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党委委员、副厂长;
1997年1月-1998年5月中国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委员、厂长、副总经理;
1998年5月-2004年8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总经理兼副董事长,贵州茅台酒有限公司总经理兼董事长;
2004年8月至2011年10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总经理、副董事长,兼任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1年10月-2017年1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兼贵州茅台酒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7年1月-2018年2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人大财经委员会副主任委员,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2月-2018年5月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8年5月,他不再担任贵州茅台酒厂(集团)有限公司党委副书记、董事长和贵州茅台股份有限公司董事长..
2019年5月,他被免去贵州省政协经济委员会副主任职务,并被取消CPPCC委员资格。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贵州茅台酒厂公司原董事长袁仁国被"双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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