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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乌海综合报道5月24日据官方网站消息,内蒙古自治区最高人民检察院原赤峰市委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副科级)涉嫌贪污受贿,已被内蒙古自治区监察厅立案侦查,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由内蒙古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指派,乌海市人民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乌海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贪污贿赂罪对王东伟作出了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被逮捕

王东伟简历

王东伟,男,汉族,1965年7月出生,内蒙古伊金霍洛旗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7年1月参加工作,199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7年1月至1995年8月,怡化集团车间技术员、厂长、副总经理;

1995年8月至1997年11月,任内蒙古自治区鄂托克旗副旗手;

1997年11月至2000年2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副旗长;

2000年2月至2004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对外贸易经济合作局党组书记、局长(600295,诊断单元);

2004年9月至2006年11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党委书记、经济委员会主任;

2006年11月至2010年9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东胜区党委副书记、政府负责人;

2010年9月至2011年8月,内蒙古自治区伊金霍洛旗委员会书记;

2011年8月至2014年10月,内蒙古自治区鄂尔多斯市市委常委、伊金霍洛旗旗旗委员会书记;

2014年10月至2016年7月,内蒙古自治区兴安盟委员会委员、副主任;

2016年7月,赤峰市委副书记、内蒙古自治区政法委书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赤峰市委原副书记、政法委书记王东伟被逮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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