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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兰州5月24日综合报道据甘肃省纪委监察委员会消息:近日,经甘肃省委批准立案的原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魏兴刚被甘肃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审查立案。
经调查,魏兴刚在担任省委委员、省监狱管理局副局长、省司法厅副厅长期间,违反政治纪律,隐匿财产,进行组织审查,从事封建迷信活动;违反组织纪律,利用职权违规帮助他人晋升职务;违反廉洁自律,收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礼品、礼品,纵容、默许亲属利用职务之便谋取利益,以及他人支付应当由个人支付的费用;违反工作纪律,干预和干预建设工程承包和政府采购项目的;违反国家法律法规的;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魏兴刚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失去了理想信念,缺乏党性原则。对党不忠,不诚实,信仰动摇,迷信“主人”;忽视干部选拔任用的原则,为提拔他人而接受利益;介入工程项目,努力转移利益;教育改造罪犯的行政机关应被视为谋取私利的交易场所,手中的权力应被用来肆意交易权力和金钱。作为政法机关的领导人,他不怕法律,知道法律,违反法律。它的行为严重损害了党员和领导干部的形象,十八大以后,它没有收敛,没有制止,不知道如何制止,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行政机关公务员纪律处分条例》等有关规定,经甘肃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省监察委员会审查,决定开除魏兴刚的党籍,取消其退休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魏兴刚的简历
魏兴刚,男,汉族,1953年8月出生于甘肃金塔,1971年2月参加工作,1982年3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省委党校。
1971年2月-1974年12月甘肃省酒泉制药公司镜儿川施工队工人
1974.12-1988.08甘肃省劳动教养第十一师政治部干部(1985.09-1988.08,中央劳动教养管理干部学院劳动教养管理专业学习)
1988.08-1990.12甘肃省劳动改造十一科教育科长
1990.12-1998.08甘肃省武都监狱党委副书记、副政委
1998.08-1999.08甘肃省武都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1999.08――2001.04甘肃省酒泉监狱党委书记、监狱长
2001.04-2002.08甘肃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政委
2002.08-2013.03甘肃省监狱管理局党委委员、副局长(2004.09-2006.12期间,省委党校本科班学习经济管理)
2013年3月-2013年10月甘肃省司法厅副厅长
2013年10月退休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甘肃省司法厅原副巡视员魏兴刚被开除党籍 搞封建迷信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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