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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哈尔滨6月4日综合报道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和监察厅对原黑龙江省委书记、省人防办主任吴伟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吴伟丽认为自己的信仰动摇了,党性原则丧失了,对党不忠、不诚实。为了掩盖违纪违法的事实,他转移隐藏的证据,进行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多次违反规定接受私人业主安排的宴请和游览;违反规定接受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礼品;长期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非法处理、持有和使用假身份证的;从事权钱交易,利用职权帮助他人安置和项目审批,收受巨额财物;无视国防和安全利益,滥用职权,给国家造成巨大经济损失的;其财产和支出明显超过法定收入,且差异极大,因此来源无法解释。
吴伟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生活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构成受贿罪、滥用职权罪和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严重破坏了全省人民防空体系的整体氛围,严重损害了党的事业和形象。党的十八大以后,他仍然没有收敛,没有停止手,这是性质恶劣,情况严重的,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省监察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审查,报省委批准,决定给予吴伟开除党籍和开除公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吴伟简历
吴伟,男,汉族,1956年5月出生于山东省阳谷市,1972年9月参加工作,1979年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黑龙江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1972.09-1975.10黑龙江省民防局办公室接线员
1975.10-1979.03省民防办公室组织和指挥司电台主任
1979.03-1981.08省民防办公室组织指挥部和党支部工作人员
1981.08-1984.05省政府职员大学中文班学生
1984.05-1984.11省民防办公室通信部干部
1984.11-1987.06省民防办公室通信部副主任
1987.06-1993.12省民防办公室通信部副主任
1993年12月至1996年11月省民防办公室秘书处主任
(1993.03-1996.01,省委党校经济管理专业)
1996.11-2004.07党组成员、省民防办公室副主任
(期间:2000.09-2002.09,哈尔滨商业大学企业管理研究生课程)
2004.07-2005.06省民防办党组副书记、副主任
2005.06-2016.03省委书记、省民防办公室主任
2016.03-2016.06省民防办主任级干部
2016.06――2018.01省政协文史学习委员会副主任
2018.01省民防办正处级干部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黑龙江省人防办原主任武伟被"双开" 使用虚假身份证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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