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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赤峰8月9日综合报道据内蒙古自治区纪委消息:近日,经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内蒙古自治区纪委对原赤峰大学党委委员、纪委书记曹严重违法违纪案件进行了立案审查和调查。
经过调查,曹锡丽想丧失信心,丧失党性原则,无视党纪,对抗组织审查;违反规定使用超标准公务用车,并利用职权要求下属单位支付个人差旅费;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违反组织原则,违规提拔干部,利用职权帮助他人调整职务和收受财物的;违反规定接受可能影响公正执行公务的旅游活动和接受礼品的;履行职责不当,非法使用和出借金融资金;贪钱、贪贿、贪利,利用职务之便非法侵占公共财产;为他人谋取利益,获得巨额财产;滥用职权、越权办理公务,造成国家经济损失的。
曹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奉公纪律和工作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贪污受贿和滥用职权。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内蒙古自治区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和监察委员会会议审议,报内蒙古自治区党委批准,决定给予曹开除党籍处分;自治区监察委员会给予撤职处分;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曹的简历
曹,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赤峰市克什克腾旗人,1977年9月参加工作,1985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77年9月至1980年9月,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镇天宝通村任教师;
1980年9月至1982年7月,在赤峰师范学校克什克腾旗分校学习;
1982年7月至1984年9月,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土城子中学任教;
1984年9月至1986年7月,他在内蒙古教育学院学习;
1986年7月至1992年9月,他在赤峰市克什克腾旗培训学校担任教师;
1992年9月至1993年11月,任赤峰市惠民小学教师;
1993年11月至1995年4月,赤峰制药厂团委书记;
1995年4月至2001年2月,赤峰市巴林左奇副旗手;
2001年2月至2003年12月,他是赤峰市巴林左奇旗委员会常务委员、政府副旗长;
2003年12月至2006年2月,赤峰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6年2月至2011年11月,赤峰市旗委副书记、巴林右旗政府旗手;
2011年11月至2014年12月,赤峰市巴林右旗旗帜委员会秘书;
2014年12月至2018年7月,赤峰市审计局党组书记、局长;
2018年7月至2018年12月,赤峰学院党委委员、纪检委书记、赤峰市审计局局长;
2018年12月,任赤峰大学党委委员、纪律委员会书记。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赤峰学院原纪委书记曹熙被"双开" 超越权限处理公务(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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