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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清远11月6日综合报道据广东省纪委消息,日前,经广东省委批准,省纪委和监察厅对清远市原市委常委、副市长、市公安局原局长贝冰严重违法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过调查,北冰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面临组织审查和调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的精神,非法进入私人俱乐部,接受高档餐饮;无视组织纪律,不按规定如实反映个人情况,非法提拔和干预干部调整的;违反诚信纪律,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假日旅游;生活腐败,道德败坏,权力和金钱被交易;滥用权力,执法犯法,充当邪恶势力的“保护伞”;以权谋私,大肆敛财,非法为他人谋取商业、住宅用地使用权,加快征地拆迁进度,提高土地项目容积率,升岗调岗,非法收受巨额财物。

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贝冰被"双开"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贝冰严重违反党的政治纪律、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组织纪律、廉洁自律、群众纪律、工作纪律和生活纪律,构成违法失职,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性质严重,影响恶劣,应该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报省委批准,决定开除贝冰的党籍;省监察委员会解除了他的公职;清远市第七届党代会资格终止;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清远市原副市长、公安局长贝冰被"双开" 充当黑恶势力"保护伞"

北冰的简历

北冰,男,汉族,1962年4月出生,广西昭平人,在职研究生学历,1981年2月参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91年12月,他担任广东粤安工业发展公司办公室主任

1992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办副主任

1996年12月,任广东省清远市扶贫区党政办公室主任

1999年2月,任广东省清远扶贫区管委会副主任

2000年11月,任清远英德市委副书记

2003年3月,他担任清远市委、市政府副秘书长

2003年7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副区长、代理区长

2004年2月,任清远市清城区委副书记、区长

2006年11月,任清远市清新县委员会书记、县人大常委会主任

2008年7月,他担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市长助理

2013年6月,他担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9年6月,他被免去清远市政府党组成员、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职务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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