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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七台河综合报道11月8日据黑龙江省纪委网站消息,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监察委员会对七台河市前副市长杨子仪的严重违法违纪行为进行了立案调查。

经调查,杨子仪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收受礼品,非法借用企业车辆;组织询问时未如实向组织说明问题,利用职权违规为他人谋取私利的;违反规定发放养老专项补贴的;严重违反社会公德,与他人发生长期不正当性关系的;利用职权和地位的影响,为黑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在贷款申请、工程承包、工程合作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物,并涉嫌收受贿赂。

七台河市原副市长杨子义被开除公职 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

作为政府部门的领导干部,杨子仪失去了目标意识,没有纪律和法律观念,对组织不忠、不诚实,欺骗组织反对组织调查;廉洁从政、为官、愿被“追杀”、积极为黑社会组织的经营活动提供帮助、充当“保护伞”、从事权钱交易;生活放纵,道德败坏,十八大、十九大后仍不收敛、不制止,严重违反政府纪律和国家法律法规,涉嫌受贿,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监察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委常委会讨论通过,省委常委批准,决定免去杨子仪的省监察委员会委员职务;收缴其非法所得;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七台河市原副市长杨子义被开除公职 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

杨子仪的简历

杨子仪,男,汉族,1963年3月出生,黑龙江省双城市人,1986年8月参加工作,民主同盟成员,硕士学位。

1986年8月-1994年11月七台河市统计局会计

1994.11-1994.12七台河市统计局秘书科副科长

1994.12-1997.03七台河市桃山区统计局副局长

1997年3月-1999年2月:七台河市桃山区乡镇企业局副局长

1999.02-2001.02七台河市桃山区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1.02-2002.10七台河市新兴区政协副主席、区乡镇企业局局长

2002.10――2006.07七台河市新兴区副区长

(2001.09-2004.09)就读于东北财经大学国民经济专业研究生班

2006.07――2007.01七台河市工商联主席

2007.01-2010.11 CPPCC七台河市副主席、市工商联主席

2010.11――2012.01 CPPCC七台河市副主席

2012年1月-2019年7月,七台河市政府副市长

2019年7月被解雇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七台河市原副市长杨子义被开除公职 充当黑社会组织"保护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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