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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长达4万字,揭示了2011年至2013年,卢忠担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进部主任。由于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审批,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20家公司申请发展资金,涉及近3亿元,卢忠本人也获得了超过1200万元的收益。

最近,中国裁判文书网公布的一项判决揭露了一起涉及a股、港股和美股的巨额贿赂案!

判决书长达4万字,揭示了2011年至2013年,卢忠担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进部主任。由于负责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资金的审批,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20家公司申请发展资金,涉及近3亿元,卢忠本人也获得了超过1200万元的收益。

此外,卢忠还帮助不符合评估条件的企业获得开发资金6248万元,国有资产损失4748万元。

2018年5月,经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批准,他被逮捕。

贿赂超过1200万

在a股、港股和美股等上市公司中

经审理发现,2011年至2013年期间,被告人卢忠担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促进司司长,利用职务之便,帮助创始公司等20家公司申请发展基金,并从他人处收受现金共计1289.15万元,其中72万元未获成功。

具体而言,a股、港股和美股的上市公司包括:

从2011年到2012年,中国通信服务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孙公司的子公司共行贿1000多万元。

2012年,卢忠帮助a股公司欣彦股份有限公司(300159)子公司明日航天项目通过评估,获得开发资金2400万元。

2013年,卢忠为创业板上市公司中广防雷发展基金(300414)盈利,金额700万元。

2012年,鲁中受梅山经济信息局副局长委托,为于慧阳光全资子公司斯利得获得400万元战略性新兴资金,公司总经理以现金形式发送5万元。

此外,参与的公司还有辉腾科技、新三板企业杭州电气、海天实业等。据媒体统计,具体行贿情况如下:

中国电信下属公司行贿1000万元

其中,子公司和香港上市公司中交所孙公司涉案金额超过3000万元,行贿金额超过1000万元,是20家公司中行贿金额最大的。

据报道,中国通信服务公司是一家在香港证券交易所上市的大型国有企业。它成立于2006年中国电信集团重组后,是中国电信集团的控股子公司。

本案涉及的公司有:四川通信实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公司”)和四川李闯科技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李闯公司”),两家公司共行贿1000多万元。

根据天空调查数据,通福公司是中国通信服务公司的全资子公司,而创始公司是通福公司的全资子公司。

具体如下:

1.2011年,卢忠利用其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广部主任的职位,与林合谋帮助公司申报“基于云计算的移动互联网快速开发系统及服务平台”项目的开发资金。

最后,公司成功收到专项资金879万元。之后,根据林的要求,黄向林提供的几家企业共汇出人民币228万元。

2.2012年,被告陆忠利用其在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推广司的职务之便,再次与林合谋,利用其母公司四川通信实业服务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同富公司)申报“基于云计算的专网资源管理系统”项目的开发资金,为创始公司谋取利益。项目通过评估后,批准开发2400万元。

截至事件发生时,这批开发资金实际到位2160万元,创始公司按实际到位资金的35%分17次向林控制的关联公司划转768万元。林通知卢忠后,卢忠同意将自己的股份存放在的办公室,由管理使用。由于该项目未被接受,剩余开发资金尚未实际到位,双方约定的72万元收益尚未支付。

帮助不合格企业获得发展资金

造成国家经济损失4748万元

另外,2012年,被告卢忠在担任四川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新兴产业促进司(以下简称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促进司)司长期间,违反了四川省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促进基金(以下简称发展基金)的评估规定,帮助不符合评估条件的成都临海电子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临海公司)获得发展基金6248万元。财政部门发现问题后追回1500万元,国家财产损失4748万元。

惊动A股、美股、港股 芦忠受贿1200万帮别人赚近3亿

2010年,卢忠担任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促进司司长,负责发展资金的评估。同年下半年,临海公司向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上报了发展资金,通过中间人邓某某(另办)将吴默光的妻子、兄弟王某某(另办)介绍给卢忠,请卢忠照顾临海公司。

当卢忠得知省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电子信息司不支持临海公司申报项目现场核查意见时,他向该司司长尹某打招呼,要求尹某照顾临海公司。尹指示他人将临海公司申报项目的现场核查意见改为支持。

2011年10月25日,四川省促进战略性新兴产业发展协会确定了2011年支持的100个企业项目名单,但临海公司没有被列入名单。卢忠向吴默光通报了情况,并在吴默光的指示下,利用推广部起草文件的机会,将临海公司的申报项目改为100家企业项目,并报省领导签字确认。

2011年末,临海公司申报项目顺利通过审核,获得开发资金6248万元批准,但临海公司未将获得的开发资金用于申报项目建设。财务部门发现问题后,追回开发资金1500万元,仍未追回4748万元。

被捕后,他辩称福利费只有30%,而不是35%

有些贿赂应该是红包和礼物

从裁判书上可以看出,卢忠被捕后辩称:

第一部分:滥用职权罪。

在履行职责的过程中,他没有违反相关规定,所有规定都按照流程和要求进行了规范。与尹的沟通只是为了了解情况,而不是让对方修改结论,并没有超越自己的管理权限;

两位主管领导要求增加临海公司,领导的决定得到了落实;

对发展资金的确定没有决策权;

2011年10月25日王某某发布项目清单时,临海公司没有省级环境影响评价数据,但第二天获得,应视为符合要求。

第二,关于受贿罪。

指控其接受林转让的创始公司40万元的证据,缺乏林提款的银行证明;

创始公司以母公司名义申报的发展基金受益费比例为30%,而不是起诉指控的35%;

在崔谋军收到的15万元中,5万元应该是红包和礼物,而不是贿赂。

已经“双开门”

他被判处12年监禁,罚款80万英镑

据资料显示,卢忠,1969年3月出生,四川省犍为县人,汉族,硕士,原四川化工学院党委书记,住四川省成都市成化区建设路。

2018年2月13日,他因涉嫌犯罪被四川省监察厅拘留。

他于2018年5月10日经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批准逮捕,同日被广元市公安局执行死刑。

落马视频也被公之于众:

2018年6月,卢忠因严重违纪违法被“双开”。

在判决中,根据被告人卢忠犯罪的事实、性质和情节以及对社会的危害程度,依法作出如下判决:

1.被告人卢忠犯受贿罪,判处有期徒刑11年,并处罚金80万元;被告人卢忠滥用职权,被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决定判处有期徒刑12年,并处罚金80万元。

2.被告卢忠缴纳的104万元、50万元、21根金条被依法没收并上缴国库(金条返还的金额按上缴财政当日黄金价格计算,4万元被四川省广元市人民检察院扣押并上缴国库。);继续追回被告人卢忠受贿所得的剩余赃款。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惊动A股、美股、港股 芦忠受贿1200万帮别人赚近3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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