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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北京9月17日综合报道据官方网站消息,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对原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组书记李俊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一案,由北京市监察委员会进行调查,并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日前,北京市人民检察院以涉嫌受贿罪、贪污罪和玩忽职守罪对李俊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被逮捕(简历)

简历君,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山西晋城人,1977年1月参加工作,1980年10月加入中国共产党,中央党校研究生。

1977.01-1981.04北京驻军士兵

1981.04-1986.09北京市民政局办公室工人

1986.09年至1996.08年,任北京市人民政府干部、副主任、秘书处副主任(郑可级)、服务管理处处长(副级)

1996.08-2000.06北京市民政局救灾处副处长

2000年6月至2003年6月,北京永定门吉杰站副站长(2001年6月至2002年7月,任湖北省巴东县政府副县长)

2003.06-2003.10北京永定门接待站党支部书记

2003.10-2012.05北京救援管理中心党支部书记、主任

2012.05北京市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

2019.03涉嫌严重违法,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北京市原社会团体管理办公室党委书记李军被逮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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