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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哈尔滨10月10日综合报道据黑龙江省纪委消息,近日,经黑龙江省委批准,黑龙江省纪委对原省公安厅巡视员严子忠严重违法的案件进行了审查和调查。

经过调查,严子忠违反政治纪律,与他人坦白,向组织提供虚假信息,并受到组织审查;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长期非法接受私营企业主安排的宴请;违反组织纪律,不按规定报告个人情况,利用职权为他人谋取人事利益和财产的,在职务晋升和工作岗位调整方面;违反廉政纪律,收受礼品,违规从事营利性活动的;利用职务上的便利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他利用职务之便,帮助涉黑人员逃避调查和处罚,在经营、贷款融资等方面为他人谋取利益,非法收受巨额财产,涉嫌贪污贿赂犯罪。

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被开除党籍 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和人民警察,颜子忠失去了理想信念,放弃了最初的使命,对党不忠、不诚实,蓄意对抗组织审查,执法犯法,包庇纵容黑恶势力的违法犯罪活动,充当了“保护伞”;无视党的组织原则和用人制度,出卖官员;私利膨胀,公共权力被用作谋取私利的工具,与非法的私营企业主勾结,进行权力和金钱交易,肆意侵吞公共财产,在十八大甚至十九大后没有收敛或停止,严重违反党和国家的党纪国法,构成违法失职,涉嫌受贿和贪污犯罪,性质特别恶劣,情节严重,应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省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讨论,省委批准,决定开除颜子忠的党籍,取消其按规定享有的待遇;收取他们的非法收入;涉嫌犯罪的移送检察机关依法审查起诉,涉案财物随案移送。

黑龙江省公安厅原巡视员闫子忠被开除党籍 包庇纵容涉黑涉恶人员

颜子忠的简历

严子忠,男,汉族,1958年1月出生,吉林省永济市人,1980年7月参加工作,1990年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毕业于黑龙江八一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律专业,在职大专学历。

1978.11-1980.07在黑龙江省人民警察学校学习公安专业

1980.07-1985.05密山县公安局刑警大队成员

1985.05-1990.04密山县公安局刑侦处副处长

1990.04-1990.11密山公安局刑警大队队长

1990.11-1993.11密山公安局副局长(1993.06-1993.11期间,被借调到省公安厅五个部门)

(1988.08-1991.07,黑龙江八一农业大学社会科学系法学专业在职研究生)

1993.11-1998.07省公安厅刑事侦查处副处长

1998.07-1999.03省公安厅经济调查处处长

1999.03-2004.02省公安厅刑侦处处长(2001.03-2001.07期间,黑龙江省委党校中青年干部学习)

2004.02-2010.07省公安厅副厅长兼刑侦总队队长

2010.07――2016.10牡丹江市副市长、市公安局局长

2016.10――2018.02省公安厅巡视员

2018年2月退休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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