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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四平综合报道10月15日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官网消息,近日,原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党组成员、副厅长鲍宏建涉嫌受贿罪、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伪造、变造、买卖军队公文、证件和印章罪。此案由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指定,由四平市人民检察院上报四平市中级人民法院。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依法告知了被告人鲍宏建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了被告人,听取了辩护人的意见。四平市人民检察院起诉被告人鲍宏建在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吉林市支队队长、武警吉林省总队副队长、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副厅长期间,利用职务上的便利为他人谋取利益或不正当利益。金额非常大;通过贪污和欺诈手段非法占有公共财产的情况极为严重。此外,还发现鲍宏建在担任吉林武警总队支队队长期间,非法持有枪支弹药,伪造、变造、买卖军队公文、证件和印章。依法追究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贪污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伪造、变造或者买卖军队公文、证件、印章罪的刑事责任。
鲍宏建简历
鲍宏建,男,蒙古族,1961年7月出生于吉林省郭谦,1979年12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研究生学历。
2005年5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长春支队副支队长;2006年3月,他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参谋长;2009年4月,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吉林市支队(副师)支队领导;2011年6月,他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队长;2012年12月,他担任武警吉林省总队副司令;2016年9月,他担任吉林省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党组成员、副主任(主任级)。
2019.01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吉林省住建厅原副厅长包洪建被公诉(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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