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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网站消息,原陕西省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市监察委员会主任全(副科级)涉嫌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安康市人民检察院受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委托,向安康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公诉。
在审查起诉阶段,检察机关告知被告人王军依法享有的诉讼权利,依法讯问被告人,听取辩护人的意见。安康市人民检察院起诉指控:2011年至2019年,被告人王军利用职务便利,担任陕西省委检查组副组长、杨凌示范区纪律工作委员会书记、咸阳市纪委书记。有条件的,直接或通过员工在其他国家的行为,为相关公司和个人谋取利益,并非法收受他人给予的财物,数额极其巨大;被告人权王军的巨额财产来源不明,且差别尤其巨大;被告人王军滥用职权,擅自处理违纪资金,造成国家财产损失,情节特别严重的;被告王军多次配合他人非法持枪狩猎,情节严重的;被告人权网王军非法持有枪支和以火药为发射动力的非军事弹药,情节严重。依法追究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滥用职权罪、非法狩猎罪和非法持有枪支弹药罪的刑事责任。
全简历
全,男,汉族,1961年11月出生,陕西澄城人,大学学历,1995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1984年7月参加工作。
1984年7月至1992年4月,他在陕西女子监狱教育处担任干事和办事员;
1992年4月至2004年6月,任陕西省纪委《党风廉政建设》杂志副主任、主任、副总编、副总编;
2004年7月至2008年6月,任陕西省纪委执法监督办公室副主任;
2008年6月至2011年12月,任陕西省委检查组副组长、副厅级督查专员;
2011年12月至2015年8月,任杨凌示范区党工委委员、纪委书记;
自2015年8月起,任咸阳市委常委、市纪委书记。2017年12月,他当选为咸阳市监察委员会主任。
2019.03正在接受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咸阳市委原常委、市纪委原书记、市监委原主任权王军被提起公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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