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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官方网站消息,广东省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原党委书记、院长刘曙光涉嫌收受贿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一案,经广东省监察厅调查,移送检察院审查起诉。日前,广东省人民检察院以涉嫌收受贿赂、执行判决、裁定滥用职权为由,对刘曙光作出逮捕决定。此案正在进一步审理中。
刘曙光简历
刘曙光,男,1955年10月出生,汉族,广东揭西人,大学学历,1972年7月参加工作,1983年11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9年1月,他担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办公室主任和副一级法官
1994年8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成员、副院长
2003年1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组副书记、副庭长
2003年6月,任清远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2005年3月,任韶关市中级人民法院党委书记、院长
2016年1月退休
2019年5月,他受到纪律审查和监督调查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韶关市中院原院长刘曙光被逮捕(简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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