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篇文章878字,读完约2分钟
经济日报-中国经济网遵义11月22日综合报道据贵州省纪委网站报道,2019年7月8日,经中共遵义市委批准,遵义市纪委监察委员会对遵义市公安局原副书记、副局长马松严重违纪违法案件进行立案调查。
经调查,马松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廉政纪律,收受管理服务对象的礼品,多次接受管理服务对象的宴请;违反群众纪律,充当黑恶势力的“保护伞”;违反生活纪律,与他人保持不正当的性关系;利用职务之便为他人谋取利益,收受财物,涉嫌受贿罪。
作为党员领导干部,马松丧失理想信念,严重违反党纪,涉嫌受贿罪。十八大后他没有收敛,也没有停止,他的违纪违法行为性质恶劣,情节严重,应当严肃处理。根据《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监督法》等有关规定,经遵义市纪律检查委员会常务委员会研究,决定开除马松的党籍,并报中共遵义市委员会批准;被遵义市监察委员会撤职;收集他们的纪律收入;依法将涉嫌犯罪移送检察机关审查起诉。
马松简历
马松,男,满族,1962年2月出生,吉林通化人,大学文化,1981年8月参加工作,1984年5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81.08年至1984.12年,原遵义市公安局高桥派出所工作;
1984年12月至1990年6月,任遵义区遵义市公安局新华路派出所副所长;
1990.06年至1993.04年,任遵义市公安局遵义区监察局巡视员;
1993.04年至1994.07年,担任遵义区遵义市公安局于家井市场派出所指导员;
1994.07-1995.04,遵义市公安局延安路派出所所长。
1995年04月至1998年10月,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政治安全部部长;
1998年10月至2000年11月,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副局长;
2000年11月至2008年4月,任遵义市公安局红花岗分局党委书记、局长;
2008年4月至2015年4月,任遵义市公安局党委委员、副局长;
2015.04-2019.03,任遵义市委政法委副书记、市公安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市公安局对外合作办公室主任;
2019年3月至2019年10月,他担任遵义市公安局县级干部。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遵义市公安局原党委副书记、副局长马松被"双开"(简历)
地址:http://www.yccyxh.org/ytxw/8814.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