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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5日,全国人大代表、中国人民银行广州市分行行长、国家外汇管理局广东省分行行长王在《关于建立网络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制度,从切入点夯实金融风险防控基础的建议》中提出,防范和控制网络金融风险的关键在于抓从业人员。
近年来,网络金融在中国发展迅速。网络金融的本质属性是金融,它没有改变金融风险的隐性、传染性、突发性和强烈的负外部性。由于互联网的特点,其风险传播范围更广,传播速度更快,溢出效应更强,甚至迅速蔓延到整个金融市场,引发金融风险,危及公共利益。电子租赁、泛亚事件、频繁的现金贷款、校园贷款等事件,影响极其恶劣。
目前,我国互联网金融管理人员和专业人员的数量和专业素质与行业发展趋势、风险防控和服务实体经济的要求存在较大差距。许多从业人员和高级管理人员缺乏必要的金融基础知识、风险意识、合规意识和消费者权益保护意识,这极大地扰乱了互联网金融市场秩序,导致群众遭受重大财产损失,甚至对国家金融安全产生重大影响。
王认为,建立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有利于从切入点夯实防范和控制互联网金融风险的基础,是建立互联网金融长效发展机制的重要举措,也符合国家职业资格建设的要求。
基于此,他提出了三点建议:第一,建立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互联网金融从业者不仅需要了解金融知识,还需要了解互联网和科技知识,这就要求有较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职业资格考试是规范行业准入水平的最有效措施。能够选拔德才兼备的专业人才,剔除不符合行业发展需要的人才,提高互联网金融业从业人员的职业道德和职业能力,夯实维护国家金融安全和公共财产安全的基础。建议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借鉴中国银行(601988)协会、中国证券业协会、中国资产管理协会等金融行业协会的做法和经验,负责组织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的职业资格评估。
二是加强网络金融从业人员的专业建设。专业团队是一个行业长期发展的重要基础,网络金融业应加强员工的专业建设。一方面,中国互联网金融协会建立了互联网金融机构高级管理人员资格备案制度,确保高级管理人员有能力履行职责,能够保证机构防范风险、稳健合规运行。另一方面,要研究制定网络财务专业能力框架,探索建立符合行业特点、强调终身学习的员工继续教育机制,努力提高网络财务员工的专业素质和敬业精神。
三是完善人才选拔和评价的社会监督机制。建立互联网金融行业员工和机构信息披露平台,全面记录、有效披露和监控员工资质等级、专业技能和诚信记录等信息,建立健全社会监督机制。监管部门在对互联网金融机构的准入和监管过程中,应把从业人员和机构的资质评估作为重要考虑因素,建立行业自律、行政监管和社会监督有机协调的行业管理体系,以降低行业整体风险,维护金融稳定和安全。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王景武:设立互联网金融从业人员职业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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