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吴晓辉对指控的事实和指控提出异议。被告吴晓辉表示,他不了解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2018年3月28日上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就安邦保险集团有限公司(以下简称安邦集团)原董事长兼总经理吴晓辉被上海市人民检察院第一分院以集资诈骗罪和侵占罪提起公诉一案进行了公开审理。
在庭审现场,被告人吴晓辉对指控的事实和罪名提出异议。被告吴晓辉表示,他不了解法律,不知道自己的行为是否构成犯罪。
吴晓辉承认,他控制的工业公司曾投资安邦财产保险和安邦集团,但否认他曾担任安邦财产保险副董事长;承认在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的过程中,我收到了中国保监会的监管函,禁止超规模销售,但我个人的理解并没有超出规模。被告人吴晓辉要么没有正面回答,要么部分否认了与起诉事实有关的其他问题。
起诉书的内容如下:
吴晓辉被控集资诈骗,实际诈骗金额652.48亿元
根据起诉书,吴晓辉通过实业公司控制安邦财险和安邦集团后,截至2017年1月5日,他已向1056万余人销售投资型保险产品,超批准规模融资7238.67亿元,并将部分超募资金转移至吴晓辉实际控制的实业公司用于对外投资、偿还债务和个人挥霍。事件发生时,实际诈骗金额为652.48亿元。
吴晓辉被控职业侵占罪,非法转移100亿元保险金
公诉人指控吴晓辉贪污。2007年1月,被告吴晓辉利用其担任安邦财产保险副董事长的职务,全面负责公司的经营管理,指示公司高管将30亿元的保费资金转移至吴晓辉实际控制的实业公司。2011年6月,被告吴晓辉利用上述职务之便,指使他人将70亿元的溢价款以不记账的方式转移至吴晓辉实际控制的实业公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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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吴小晖对指控事实和罪名均提出异议 表示自己不懂法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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