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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11月1日,云南省曲靖市曲益区人民法院一审公开判决,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对几日元、白琼珍、陶仕芬等3名“血水圣灵”邪教依法判决,3人被判处2年至1年有期徒刑
使审判现场受益
使审判现场受益
根据审判,被告人曾于几日元或2009年加入“血水圣灵”邪教组织,担任“血水圣灵苏皖地区上海领域省的指导”,2001年8月因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实施罪被上海市宝山区人民法院判处徒刑4年。 刑满释放后,为什么不悔改,继续参加和组织“血水圣灵”邪教活动呢? 年2月22日11点左右,被告人用多少日元组织白琼珍、陶仕芬2人和10人的“血水圣灵”邪教,在受益区西平街道光华社区王小村陶仕芬家果园养殖场组织灵歌、灵舞邪教活动,在曲靖警察现场被调查,当场大量“
据法院审理,被告人多少日元,白琼珍加入“血水圣灵”邪教组织,从事违法活动被追究刑事责任,两年内受到行政处罚后,继续聚集,推进邪教等活动。 陶仕芬被告知道白琼珍等在受益区龙华街道光华社区大麦地养殖场内组织集会提供场所。 被告人利用多少日元、白琼珍、陶仕芬组织、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三被告人的行为已经构成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犯罪,是共同犯罪。 被告人承认多少日元、白琼珍、陶仕芬的罪行态度良好,将酌情受到轻微处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300条第1款、第65条第1款、第25条第1款、《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组织的处理、利用邪教组织实施法律破坏等刑事案件适用法若干问题的解释》第4条第1款的规定,判决
被告人是多少日元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判处有期徒刑2年,罚款5000元。 被告人白琼珍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判处有期徒刑1年6个月,缓刑2年,罚款3000元(已缴纳)。 陶仕芬被告犯组织,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判处有期徒刑一年,缓刑两年,罚款2000元。
“血水圣灵”都被称为“耶稣基督血水圣灵全备福音说教团”,又被称为“圣灵重建教会”,由台湾人左坤建立,总部设在台湾。 这个邪教是以基督教的名义建立的,把主要分子神化,散布歪理,通过举办“夏令营”“冬令营”来带领青少年参加,秘密迅速发展组织,收集金钱。 有点大众被“血水圣灵”邪教所吸引,很难在精神上控制后摆脱。 提醒民众警惕邪教“血水圣灵”,不要上当。
来源:烟台新闻
标题:热点:3名“血水圣灵”邪教人员在云南被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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