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鲁网4月7日宣布,(记者李颖晓婧)今天上午在山东省政府信息办公室召开新闻发布会,邀请省水利部主要负责人等解读《山东省全面实行河长制的事业方案》。 记者招待会上获悉,今年4月末之前山东省将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系统,到12月末全面实行河长制。

热点:4月底前山东将树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

据省水利厅党组书记、厅长刘中会的现场介绍,“事业案”分别确立了年、年、2030年为止的事业整体目标。 到年4月底,建立全省各级河长系统。 到6月末,公布省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截止到7月末,负责牵引的省有关部门将就一些事项制定专门的实施方案。 截止到8月末,设区的市委、政府公布了实施方案及市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10月底,县(市、区)党委、政府公布了实施方案及县级相关制度和审查方法。 到12月末将全面实行河长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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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82.5%。 省控制点河流水质基本满足水环境功能区划的要求,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秀)的比例整体达到60%以上。 设区的市建成区的黑臭水体控制在10%以内,集中饮用水水源的水质优异(达到或优异)的比例整体超过98%。 自然湿地保护率为70%; 主干河道、重要湖、要点水库生态水量基本维持。 乱占乱建、乱围乱堵、乱采乱挖、乱倒乱排等“八乱”现象基本消除,河湖健康保障体系和管理机制基本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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到2030年,重要河湖水功能区水质达标率提高到95.9%。 要点流域水质优良(达到或优秀)的比例整体达到65%以上。 整个城市建设区基本清除黑臭水体,排除地质原因,设区的城市城市集中型饮用水水源水质比ⅲ类的比例达到100%。 自然湿地的保护率可达80%以上。 城乡重要河道基本拥有生态基流。 岸线利用规范有序,河湖水事秩序良好。 省控制点河流全面恢复水环境功能,水环境风险得到控制,河湖生态系统基本恢复。 不断努力,根本改善水环境,有力保障水安全,水生态系统实现良性循环,全省河湖水更干净,岸更绿,景色更美,最终实现建设“秀美河湖,生态山东”的总目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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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方案》确定了我省河长组织体系构建的形式和方法。 建立省、市、县、乡四级河长体系,省级设立总河长、副总河长和省级河长,县级以上分别设立总河长,本行政区域内主要河湖设立河长。 各河湖所在的市、县(市、区)、乡镇(街道)都分阶段设置河长,组织指导相应的河湖管理和保护事业。 县级以上河长设立相应的河长制事务所,乡镇确定负责相关业务的机构,由河长制组织实施具体业务,执行河长明确的事项。 我省由省委书记、省长担任总河长,省委副书记、常务副省长、在农业农村工作的副省长担任副总河长,黄河、大汶河、泗河、东鱼河、洙新河、徒骄河、马颊河、德惠新河、大甲河、维河。 省河长制事务所设在省水利部,省委组织部、省环境保护厅等26个部门(单位)为成员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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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事业方案》确定了重要的事业任务,包括加强水资源保护、加强河湖水域岸线管理保护、加强水污染防治、加强水环境管理、加强水生态修复、加强执法监督管理6项、35条。 确定了六项保障措施:建立责任体系,确定事业机构,建立协调联动机制。 健全就业制度,完善法规制度,确保河长制就业有法有章。 实行管理主体和维护主体,创新河湖管理模式,提倡科技管理手段。 建立长期稳定投入机制,为实行河长制提供资金保障。 建立审查问责和激励机制,严格审查问责。 全面公开河长新闻,接受社会公开监督。

来源:烟台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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